加入日期: | 2022.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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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序号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标书价格购买标书截止时间标段(包)状态 ***ZB**********/***鞍钢联众转炉集尘灰委外处理***元****-**-** **:**:**已发标 标段(包)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ZB********** 采购类别 |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标书价格 | 购买标书截止时间 | 标段(包)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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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ZB2204110152/001 | 鞍钢联众转炉集尘灰委外处理 | 800元 | 2022-04-30 08:30:00 | 已发标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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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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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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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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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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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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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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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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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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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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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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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联众转炉集尘灰委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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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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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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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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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联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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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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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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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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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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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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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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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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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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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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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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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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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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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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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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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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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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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
投标人资格审查的要求和标准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5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须包含处置、利用),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中须含有314-002-21子项代码,且核准年处置量须大于或等于合同量。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人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案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4、依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要求,非相邻省份停止办理跨省转移报批手续,故本次仅限最终接收地位于广东、广西、湖南、江西、福建五省的承揽商参与投标。 5、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5)基本账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6)最终处置企业的环评报告(封面、处置工艺页、处置设备页)、环评批复、处置方案(按我司格式文件提供,其中处置工艺需与环评报告的工艺一致)、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6、中标厂商与我司签订合同前,须经我司对其环境管理规范化情况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的不予合作。考评内容如附件《投标方资质要求》。 7、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中标方已缴纳跨省转移报批申请诚意金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中标方应向鞍钢联众缴纳合同标的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可将鞍钢联众未支付之款项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在鞍钢联众的应付账款账期可覆盖新签订合同执行期限且金额不低于应收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可免收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中,若中标方违反合同约定,鞍钢联众可在履约保证金中扣取相应的违约金。若中标方未出现违约或损害鞍钢联众利益的情况下,鞍钢联众应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办理返还手续,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中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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