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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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长沙市 |
内 容: | 一、功能及要求: 因使用年限较长,校区内的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给学校带来了较大的火灾隐患,就学校消防现状已确定改造方案和设计图纸,现启动本项目政府采购程序。 二、相关标准: *.本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省*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按建设部****年**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 |
关键词: | 学校 |
因使用年限较长,校区内的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给学校带来了较大的火灾隐患,就学校消防现状已确定改造方案和设计图纸,现启动本项目政府采购程序。
1.本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及零配件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应按标准措施进行包装,包装物不回收。每一包装箱内应附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1.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
1.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址。
2. 交货方式:由中标人免费送达并安装调试完成。
8.1售后安装调试后,在保质期内免费上门维护和维修,保质期后,相关设备、零件更换和维护费应按市场价正常收费。
8.2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中标供应商在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到达用户现场予以维修。
8.3 成交供应商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采购单位有权拒收该货物,成交供应商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成交供应商逾期交货处理。成交供应商拒绝更换货物的,采购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8.4项目整体质保期壹年,质保期自项目整体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之日起
8.5 在质保期内,如有制造质量问题或技术缺陷,成交供应商应予免费更换,以保证采购人工作及时正常运行;在采购人使用的前三个月,同一设备出现第二次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予免费整体更换。
8.6、本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8.7、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8.8、工程质量保修: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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