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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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4.10 |
招标业主: | 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 |
招标代理: |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彭湃纪念医院新院区*级新冠肺炎专用隔离场所第一批配套设施项目(采购编号:ZYSW-**-***)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 |
关键词: | 医院 |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彭湃纪念医院新院区市级新冠肺炎专用隔离场所第一批配套设施项目(采购编号:ZYSW-22-00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A |
新院区A栋污水、污物处置项目 |
1 |
¥2,915,517.09 |
B |
新院区A栋3-4层供氧、吸引系统等项目 |
1 |
¥1,204,385.25 |
C |
病床、床头柜、床垫及床上用品设施(800张病床) |
1 |
¥2,375,900.00 |
D |
新院区A栋及后勤楼窗帘配套项目 |
1 |
¥272,585.00 |
备注:根据县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海财[2020]17号)以及有关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等文件精神,本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流程并进行便利化采购,但参照相关法律基本规定执行采购要求。
2、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包号A: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承诺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1.3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1.2 单位负责人***
1.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包号B: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1.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1.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承诺函,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1.3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1.2 单位负责人***
1.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2.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需提供(或中标后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需提供(或中标后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包号C: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分公司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对于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提供2021年至2022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
4.成交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截图存档)
包号D: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1.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1.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承诺函,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1.3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1.2 单位负责人***
1.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2.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4月06日至2022年04月0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汕尾市城区文明南路1号坤盛大厦四楼会议室。
3、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需自带U盘现场拷贝);
注:报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无需提交);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无需提交);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6)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报价人红色公章。报名时报价单位未携带上述资料原件现场核查或提供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4、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报价的报价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址: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04月10日 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址:***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1、开标时间:2022年04月10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址:***
3、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并现场核对。
六、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0660-3806166 传真:***
联系人***
网址:www.zhongyuan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