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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工程勘察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4.08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勘察招标 医院招标 
加入日期:2022.04.08
截止日期:2022.05.05
招标代理:广东金晔利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医院扩改建项目工程勘察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医院扩改建项目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使用人为****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 本项目****医院扩改建项目工程勘察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政数监管核以〔****〕**号核准,已具备招
关键词: 勘察 医院
 
招标公告正文
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工程勘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使用人为 佛山市中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   。 本项目  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工程勘察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政数监管核以〔2022〕26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旧四中、周边楼宇、护红巷(简称“旧四中地块”)和市亲仁路6号中医院老院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旧四中、周边楼宇、护红巷(简称“旧四中地块”)和市亲仁路6号中医院老院区,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8万㎡,(其中旧四中地块新建面积约13.4万㎡;拆除老院区7号楼和15号楼等老旧建筑后,新建面积约4.6万㎡),具体详见宗地图。  

2.3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①勘察部分:包括工程勘察(地质钻探)、土壤氡浓度检测。各阶段的勘察、服务深度以及成果文件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如有)等及后续服务;③现状地形测量部分:对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用地红线外扩30米区域内的现状地形测量;④基坑边线外5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基坑周边环境调查(如要求)。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004,031.80(元)。其中①勘察费752,250.00元(含工程勘察费、土壤氡浓度检测费);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128,000.00 元;②现状地形测量费26,281.80元;③基坑周边环境调查费97,500.00元。

2.4服务周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勘察服务所有内容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止,各阶段时间要求:

2.4.1勘察服务周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勘察服务所有内容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止,各阶段时间要求:

(1)勘察周期:

①初步勘察:合同签订后2工作日内勘察单位提供初步勘察方案,初步勘察方案经发包人确认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勘察并提交初步勘察报告书初稿八份,电子版文件一份。

②详细勘察:发包人提供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后2工作日内勘察单位提供详细勘察方案,详细勘察方案经发包人确认后3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并提交详细勘察报告书八份,电子版文件一份。

③土壤氡浓度检测检测及报告编写:与详细勘察报告同步完成,报告书八份,电子版文件一份。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报告编写(如需):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书八份,电子版文件一份。

(3)现状地形测量及成果资料编写: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1:500现状地形图八份及电子文档一份。

(4)基坑周边环境调查及报告编写:接到发包人通知后7日历天内提交调查报告八份及电子文档一份。

(5)根据审查意见,修改重新报审时间为5日历天。

2.5 承包方式:

2.5.1勘察费:

(1)工程勘察费:按工程勘察费中标综合单价以及经招标人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确认的实际进尺量(含地质钻探,如有)结算,工程勘察费结算综合单价不因国家政策调整、服务周期变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任何变化而进行调整。如本项目因规划调整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勘察实际进尺总量小于暂定项目暂定进尺量20%(不含20%)以上时,工程勘察费中标综合单价上调5%作为结算的综合单价,上调后的综合单价不得超过的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机械设备需要2次以上(含2次)、5次以下(含5次)的多次进退场,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费用,若机械设备的进退场次数超过5次,则投标人可与招标人或使用人另行协商补偿费用。

(2)土壤氡浓度检测费:按土壤氡浓度检测中标综合单价以及经招标人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确认的实际检测点数结算,土壤氡浓度检测结算综合单价不因国家政策调整、服务周期变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任何变化而进行调整。如本项目因规划调整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实际检测点数量小于项目暂定检测点数量20%(不含20%)以上时,土壤氡浓度检测费中标综合单价上调5%作为结算的综合单价,上调后的综合单价不得超过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

2.5.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本项工作如有发生,则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中标总价结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结算总价不因项目规模调整、国家政策调整、服务周期变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任何变化而进行调整。本项工作如未发生,则此项费用不予支付,在结算时将从合同总价中扣除,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赔。

2.5.3 现状地形测量费:按现状地形测量费中标综合单价以及招标人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确认的实际面积工程量结算,现状地形测量费结算综合单价不因国家政策调整、服务周期变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任何变化而进行调整。如本项目因规划调整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实际测量面积小于暂定项目暂定测量面积20%(不含20%)以上时,现状地形测量费中标综合单价上调5%作为结算的综合单价,上调后的综合单价不得超过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

2.5.4 基坑周边环境调查费:本项工作如有发生,则按中标人投标报价时该项的报价进行结算,具体结算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结算。如本项目因规划调整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实际调查的用地面积小于项目暂定用地面积20%以上(不含20%),则按项目实际调查的用地面积与项目暂定用地面积的实际占比计取费用,即基坑周边环境调查费=(项目实际调查用地面积÷项目暂定用地面积65000㎡)×基坑周边环境调查费签订合同价。如实际调查的用地面积大于项目暂定用地面积,则按签约的合同价结算。除了规划调整范围发生变化重大外,基坑周边环境调查费结算总价不因国家政策调整、服务周期变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任何变化而进行调整。本项工作如未发生,则此项费用不予支付,在结算时将从合同总价中扣除,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赔。

2.5.5 工程勘察费、土壤氡浓度检测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现状地形测量费及基坑周边环境调查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进场后或因现场状况未具备勘察相关工作开展条件等一切可能产生的风险的费用,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费用。

2.5.6 工程勘察费、土壤氡浓度检测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现状地形测量费及基坑周边环境调查费,最终结算价以经招标人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审定的价格为准。

2.6 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

2.6.1.1.工程勘察: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各阶段的勘察、服务深度以及成果文件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2.6.1.2.土壤氡浓度检测:真实、准确,满足GB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土壤氡浓度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符合报建标准)。

2.6.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质量要求:报告编写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GB/T 40112-2021)等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并按照《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版)、《广东省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征认定和地质灾害分级标准》(审定试行2014年1月)等相关国家和省市级规程(规范)相关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最终成果以通过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或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组织专家评审为准。

2.6.3现状地形测量质量要求:根据《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T73-201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示》GB/T257.12007、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数字化规范  GB/T17160-2008的要求,对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用地红线外扩30米区域进行现状地形测量,测量成果需符合相关规范、规程及佛山市规划报建使用标准。

2.6.4基坑周边环境调查质量要求: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基坑面积及周长、开挖深度、基坑安全等级、支护结构使用年限、编制依据、基坑及周边地质和水文情况、基坑周边场地、道路、建筑物及地下设施现状。成果文件确保满足《佛山市禅城区深基坑工程管理办法》(2020年12月4日发布)及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并满足本工程后续基坑支护方案专家论证及施工许可证申报要求。

2.6.5投标人应对本工程的勘察、探测测量质量负责,若因此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经济赔偿以及法律责任。

2.6.6配合本项目参建单位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资质类别:勘察类企业)。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3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4 月 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0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5 月 5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5 月 5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9.5本次招标及后续事项均使用“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代建业务专用章(1)”或“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公章”。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金晔利招投标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号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深海路

                                              17号瀚天科技城A区6号楼十

四楼1413单元

邮    编:    528000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      谭工                  联 系 人***

电    话:  0757-86368625             电    话:   0757-22197413               

传    真:     /                      传    真:   0757-2219841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022 年  4  月  8  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金晔利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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