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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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5.31 |
招标代理: | 东莞市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同沙生态公园文化历史创意小景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街道**大道***号寰宇汇金中心*栋****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G******* 项目名称:同沙生态公园文化历史创意小景项目 采购方式 |
关键词: | 公园 |
项目概况
同沙生态公园文化历史创意小景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428号寰宇汇金中心6栋28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G2022006
项目名称:同沙生态公园文化历史创意小景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A(同沙生态公园文化历史创意小景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0元
包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A |
同沙生态公园文化历史创意小景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360,000.00 |
360,000.0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诗联征集活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省市书法名家书法创作,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木匾刻制、安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详见附件格式)
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附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
3. 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无。
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08日至2022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428号寰宇汇金中心6栋2810室
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需凭《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元):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4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561号街道办事处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同沙生态公园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市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东莞市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