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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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4.20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竞价公告 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融资租赁公司****-****年境内飞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项目法律服务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融资租赁公司****-****年境内飞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项目法律服务采购】。 *.* 项目编号:【CZ****** |
关键词: | 法律服务 租赁 飞机 |
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融资租赁公司2022-2023年境内飞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项目法律服务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融资租赁公司2022-2023年境内飞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项目法律服务采购】。
1.2 项目编号:【CZ2022005124/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南航租赁(或其子公司、SPV公司)计划开展各类2022年-2023年境内飞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项目。为保证2022-2023年相关项目(以2022-2023年审批通过的项目为准,下同)顺利开展,拟聘请律师对相关项目的整个交易流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由于2022-2023年境内飞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项目发生的具体数量,具有不确定性,请供应商妥善考虑后对本次法律服务采购进行报名和响应。本次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为180万人民币(已含税)。超过预算和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1.5.1本次法律服务采购需供应商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如下:
1.5.1.1起草或审核买卖协议、飞机经营性租赁协议、融资租赁协议、保险权益转让协议及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其他项目文件(中文或英文);
1.5.1.2起草或审核PAA、机身质保协议和发动机质保协议等相关项目文件(中文或英文);
1.5.1.3协助参加有关上述协议的谈判;
1.5.1.4协助与相关当事方就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沟通;
1.5.1.5就有关的中国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1.5.1.6协助准备交机先决条件文件;
1.5.1.7协助收集、审查交机后续文件;
1.5.1.8根据要求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如有);
1.5.1.9代为在民航局办理飞机的所有权和抵押权登记(如有);
1.5.1.10飞机交付后一个月内准备好项目Bible;
1.5.1.11若涉及承租人为南航股份的项目,可能存在少数项目需律师同时为南航租赁和南航股份审阅相关项目文件的情况。
1.5.2报价模式及要求如下:
1.5.2.1同一交易结构下首架飞机和后续每架飞机的价格,报价模式如下:
承租人类别 |
交易结构 |
首架 (必填) |
后续每增一架 (必填) |
每架飞机Bible制作与权利登记单价(必填) |
备注 |
南航股份 |
1.融资租赁直租(不含PDP) |
以7架(预估数量)飞机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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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租赁售后回租 |
按11架(预估数量)飞机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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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航 |
3.融资租赁直租(不含PDP) |
按2个(预估数量)承租人,每个承租人2架(预估数量)飞机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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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融资租赁直租(含PDP) |
按1个(预估数量)承租人,每个承租人2架(预估数量)飞机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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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存量资产) |
按1个(预估数量)承租人,每个承租人4架(预估数量)飞机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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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营租赁售后回租(存量资产) |
按1个(预估数量)承租人,每个承租人5架(预估数量)飞机计算总价。 |
1.5.2.2请注意,上述第1.5.2.1条表格中首架与后续每增一架的报价均为正常报价,涵盖竞价公告第1.5.1条所有服务内容;且报价均为含税价,每一个承租人的报价含一次律所所在地以外的出差谈判(不超过3天)的差旅费、住宿费,并包含相关长途电话费、打印费等实际开支。此外各潜在供应商还需就Bible制作与权利登记进行单独报价,该单价报价亦为含税包干价,权利登记是指飞机的所有权和抵押权登记(如有)。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1.5.2.3本次采购为框架采购,备注中的飞机架数仅为目前预估的数量,届时采购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时,仅按预估的飞机架数及首架和后续每增一架的报价计算价格分并进行价格评审(各供应商仅按预估的飞机架数及首架和后续每增一架的报价计算填写报价总价),最终确定总评分排名前四的供应商为全部交易结构下的入围供应商,合格供应商不足4名的,按经评审后实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数量确定入围。后续发生具体交易项目时,再对各入围供应商分别进行询价,且届时具体项目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框架采购下入围供应商的报价,按届时具体项目报价合计最低的供应商确定具体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若后续发生具体交易项目时,采购人(或其子公司、SPV公司)仅需飞机Bible制作与权利登记服务时,则采购人可在入围供应商的范围内进行飞机Bible制作与权利登记服务的单独询价,且届时具体项目的飞机Bible制作与权利登记服务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框架采购下入围供应商的相应报价,按届时具体项目的飞机Bible制作与权利登记服务报价合计最低的供应商确定具体项目的Bible制作与权利登记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1.5.2.4服务完成后,结算合同服务价款时,按届时采购人(或其子公司、SPV公司)实际已发生的飞机数量和承租人情况进行具体结算。
1.5.2.5 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广州市或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地点,服务期限预计不超过2年,具体以采购人2022-2023年审批通过的项目所需的法律服务实际全部完成之日止。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预计不超过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若合同期限届满时,该采购人(含子公司或SPV公司)2022-2023年审批通过的项目尚未完成交易的,则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项目全部完成之日止。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境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类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照。(注意:须提供境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类似的关于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或营业许可的证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经办律师能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涉及英文版本)。(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出具承诺函,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3 经办律师需要具备丰富的飞机、发动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直租或售后回租交易等方面的法律服务经验,具有与本竞价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提供近几年完成的飞机、发动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直租或售后回租交易的案例信息。(须提供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例如签署的过往服务合同或关于飞机、发动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直租或售后回租交易项目的具体往来邮件等能具体证明办理过前述项目的证明文件,不得以简单单纯罗列清单的形式证明)。
2.4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遵守律师执业道德操守,最近三年未受到监管处罚,未发生重大负面事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9年至报价截至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工商行政处罚记录等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内容截图或司法部门相关截图,或天眼查、企查查等大数据系统相关内容截图)
2.5 供应商需为《关于飞机类项目律师事务所供应商入库结果备案的函》(法标函〔2019〕114号)南航飞机类项目国内律师库成员。
2.6与采购人不存在利益冲突。
2.7 单位负责人***
2.8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9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报名3.1公告时间: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3日
3.2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 8 时 30 分至 2022年4月15日17时30分止。
请通过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报名材料,逾期上传的报名资料,采购人将予以拒收且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3.3报名资料:供应商需满足本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1);
(2)公司简介(但若在前期采购中已提供此项资料且目前无变化的,本次仍需继续提供);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2);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代表)(附件3);
(5)经过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照、律所营业许可证照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须体现供应商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或有关司法部门的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但若在前期采购中已提供此项资料且目前无变化的,本次仍需继续提供】
(6)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要求逐项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若在前期采购中已提供此项资料且目前无变化的,本次仍需继续提供】)
3.4报名资料须按顺序整理齐全。报名资料通过南航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请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包装封面见附件4。
3.5所有供应商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审查报名资料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到指定地点备查,如逾期提交或发现其提供虚假资料则取消其报价资格,并且按南航集团规定列入有关供应商黑名单或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4、资格预审4.1 资格预审时间为: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
4.2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预审,资料如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视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4.3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采购人才对其进行评审和评分。
5、竞价文件的获取5.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8日;报名阶段,采购人仅对报名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不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进行实质性资格预审审查,报名资料齐全且签字盖章等形式要件完全具备并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报名资料不齐全或签字盖章等形式要件不完全具备的,请务必在报名截止日当天中午12:00以前补齐报名资料,以便采购人在报名结束之前审查资料完备性;否则超过时间无法补充提交报名材料或者无法下载竞价文件的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请各供应商务必按照要求准备报名资料或预留好充足的补交报名资料及采购人形式审查的时间。
5.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6、响应文件的递交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23时59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采购人: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51040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MAIL:nhzl_fengkongbu@csair.com
8、异议、投诉反馈路径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1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异议材料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联系电话***
8.2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日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10日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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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