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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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6.07 |
地 区: | 珠海市 |
内 容: | *****房产发展有限公司 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院”)作出(****)粤**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房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产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年*月**日,**中院作出(****) |
珠海市南海房产发展有限公司
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年3月29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作出(2021)粤04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珠海市南海房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房产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2021年4月15日,珠海中院作出(2021)粤04破10号《决定书》,指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担任南海房产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有效配置资源、提升债权受偿率、提高办理破产案件的效率,现向社会再次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南海房产公司成立于1993年11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林向荣,注册资本为333万美元,注册地址为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015号二楼202室。经营范围为:在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与吉大路交叉口处)上兴建和销售、出租办公、住宅楼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海房产公司股东为香港鸿力企业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二、资产负债情况
(一)债务人资产情况
债务人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车辆、办公设备、应收款项等。
1.房屋建筑物
南海房产公司名下的房屋建筑物包括:①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南路88号财富商务大厦的十八至二十五层酒店、负一层至负二层车位、人防地下室(债务人曾于2014年就“酒店改办公”事宜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复函“财富商务大厦18至25层的用途由酒店改为办公需补缴地价款,未见相关档案”);②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吉大九洲大道东1015号第二层商场;③位于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017号的2单元4A-4E房。
①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南路88号财富商务大厦的十八至二十五层酒店、负一层至负二层车位、人防地下室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划用途 |
建筑面积 (m2) |
土地使用权 年限 |
证载土地性质/房地产性质 |
权利状况 |
评估清算价值(元) |
1 |
香洲区海滨南路88号十八至二十五层酒店(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珠字第 100167835 号) |
其它(酒店) |
8307.27 |
1992年08月28日起 2062年08月28日止 |
出让/酒店 |
有抵押、有查封 |
111,649,709.00 |
2 |
香洲区海滨南路88号负二层01号车位 |
地下车位 |
13.34 |
1992年08月28日起 2062年08月28日止 |
地下车位/商务金融用地 |
未办理产权证 |
158,900.00 |
3 |
香洲区海滨南路88号负二层23号车位 |
地下车位 |
11.16 |
1992年08月28日起2042年08月28日止 |
地下车位/商务金融用地 |
未办理产权证 |
158,900.00 |
4 |
香洲区海滨南路88号负二层24号车位 |
地下车位 |
11.16 |
1992年05月30日起2042年05月30日止 |
地下车位/商务金融用地 |
未办理产权证 |
158,900.00 |
5 |
香洲区海滨南路88号负二层25号车位 |
地下车位 |
11.16 |
2013年11月05日起2053年11月05日止 |
地下车位/商务金融用地 |
未办理产权证 |
158,900.00 |
6 |
香洲区海滨南路88号负二层27号车位 |
地下车位 |
11.16 |
2013年11月05日起2053年11月05日止 |
地下车位/商务金 融用地 |
未办理产权证 |
158,900.00 |
7 |
香洲区海滨南路88号负二层29号车位 |
地下车位 |
13.53 |
2013年11月05日起2053年11月05日止 |
地下车位/商务金融用地 |
未办理产权证 |
158,900.00 |
8 |
香洲区海滨南路88号负二层30号车位 |
地下车位 |
12.43 |
2013年11月05日起2053年11月05日止 |
地下车位/商务金融用地 |
未办理产权证 |
158,900.00 |
9 |
香洲区海滨南路88号负二层31号车位 |
地下车位 |
11.33 |
2013年11月05日起2053年11月05日止 |
地下车位/商务金融用地 |
未办理产权证 |
158,900.00 |
10 |
香洲区海滨南路88号负二层32号车位 |
地下车位 |
10.67 |
2013年11月05日起2053年11月05日止 |
地下车位/商务金融用地 |
未办理产权证 |
158,900.00 |
11 |
香洲区海滨南路88号负二层33号车位 |
地下车位 |
10.67 |
2013年11月05日起2053年11月05日止 |
地下车位/商务金融用地 |
未办理产权证 |
158,900.00 |
12 |
香洲区海滨南路88号负二层38A、38B号子母车位 |
地下车位 |
21.34 |
2013年11月05日起2053年11月05日止 |
地下车位/商务金融用地 |
未办理产权证 |
206,500.00 |
13 |
香洲区海滨南路88号负二层39A、39B号子母车位 |
地下车位 |
21.34 |
2013年11月05日起2053年11月05日止 |
地下车位/商务金融用地 |
未办理产权证 |
206,500.00 |
14 |
香洲区海滨南路88号负二层40A、40B号子母车位 |
地下车位 |
22.66 |
2013年11月05日起2053年11月05日止 |
地下车位/商务金融用地 |
未办理产权证 |
206,500.00 |
15 |
香洲区海滨南路88号负二层51号车位 |
地下车位 |
10.81 |
2013年以月05日起2053年11月05日止 |
地下车位/商务金融用地 |
未办理产权证 |
158,900.00 |
16 |
香洲区海滨南路88号负一层39号车位 |
地下车位 |
10.54 |
2013年11月05日起2053年11月05日止 |
地下车位/商务金融用地 |
未办理产权证 |
175,000.00 |
17 |
香洲区海滨南路88号人防地下室 |
人防车位 |
1831.51 |
2013年11月05日起2053年11月05日止 |
人防车位/商务金融用地 |
未办理产权证 |
2,248,400.00 |
根据广东中拓正泰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拓正泰评报字(2021)第0057号《珠海市南海房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拟对珠海市南海房产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涉及的其申报的可处置资产的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南路88号财富商务大厦的十八至二十五层酒店、负一层至负二层车位、人防地下室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8月2日)的评估清算价值合计为人民币116,440,509.00元。
②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吉大九洲大道东1015号第二层商场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划用途 |
建筑面积(m2 ) |
土地使用权年限 |
证载土地性质/房地产性质 |
权利状况 |
评估清算价值 |
1 |
珠海市香洲区吉大九州大道东1015号第二层商场(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2172783) |
商业 |
1508.15 |
1992年08月28日起 2062年08月28日止 |
出让/商业 |
已抵押、已查封 |
17,165,763.00 |
根据《评估报告》,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吉大九州大道东1015号第二层商场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8月2日)的评估清算价值合计为人民币17,165,763.00元。
③位于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017号的2单元4A-4E房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划用途 |
建筑面积(m2 ) |
土地使用权年限 |
证载土地性质/房地产性质 |
权利状况 |
评估清算价值 |
1 |
珠海市香洲区吉大九州大道东1017号2单元4A房(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2172782) |
住宅 |
138.78 |
2062年08月28日止 |
出让/住宅 |
已抵押、已查封 |
2,546,752.00 |
2 |
珠海市香洲区吉大九州大道东1017号2单元4B房(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2172781) |
住宅 |
130.69 |
2062年08月28日止 |
出让/住宅 |
已抵押、已查封 |
2,398,292.00 |
3 |
珠海市香洲区吉大九州大道东1017号2单元4C房(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2172779) |
住宅 |
127.02 |
2062年08月28日止 |
出让/住宅 |
已抵押、已查封 |
2,330,944.00 |
4 |
珠海市香洲区吉大九州大道东1017号2单元4D房(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2172780) |
住宅 |
94.73 |
2062年08月28日止 |
出让/住宅 |
已抵押、已查封 |
1,739,243.00 |
5 |
珠海市香洲区吉大九州大道东1017号2单元4E房(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2172778) |
住宅 |
63.98 |
2062年08月28日止 |
出让/住宅 |
已抵押、已查封 |
1,186,189.00 |
根据《评估报告》,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吉大九州大道东1017号2单元4A-4E房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8月2日)的评估清算价值合计为人民币10,201,420.00元。
2.车辆
南海房产公司名下车辆为一辆福田牌小型普通客车(车牌号:粤CNH113)。
根据《评估报告》,上述车辆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8月2日)的评估清算价值为人民币31,200.00元。
3.办公设备
南海房产公司名下的办公设备包括:挂式空调、验钞机、电脑、保险柜、激光多功能一体机等。
根据《评估报告》,上述办公设备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8月2日)的评估清算价值为人民币15,330.00元。
4.应收款项
根据债务人账册资料,南海房产公司的应收款项共计15笔,账面值35,058,987.84元。该15笔应收款项缺少相关的合同以及业务开展与履行情况的资料,对应收款项的实际价值也无法进行评估,暂按账面值估值。其中,14笔账面值33,048,987.84元的应收款发生在2012年至2014年,目前未有南海房产公司曾进行催收的证明材料,已过诉讼时效,追收收回款项的可能性较小。
5.货币资金
截至2022年2月24日,管理人账户余额为29,253.90元。
上述资产评估清算价值仅为参考价。应部分债权人的申请,管理人拟重新聘请评估机构,对上述资产重新进行评估。债务人上述资产的最终评估价值以评估机构最终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二)债务人负债情况
截至2022年1月13日,共有21个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23笔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536,103,094.09元。其中,申报的担保债权金额为122,557,163.86元,申报的普通债权为413,545,930.23元。
2022年2月15日,珠海中院作出(2021)粤04破1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确认共8位债权人的10笔债权无争议,债权总额为191,016,306.35元,除迟延履行利息外的债权总额为183,585,987.62元。其中,无争议的担保债权共5笔,总金额为104,840,513.03元(不含迟延履行利息);无争议的普通债权共5笔,总金额为78,745,474.59元(不含迟延履行利息)。
目前,珠海中院仅对部分债权裁定确认为无异议债权,具体债权金额以法院最终裁定的无异议债权金额为准。
三、意向投资人条件与须知与
(一)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 具备较好的财务实力、较先进的现代企业治理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理念;
3. 具备清晰的内外部决策流程,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工作,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交易;
4. 可以是联合体,联合体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
5. 意向投资者有外资的,应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相关规定;
6. 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需符合的其他条件。
(二)意向投资人须知
1. 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管理人可根据破产清算及重整工作需要随时中止、继续或终止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
2. 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南海房产公司的有关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以及满足本公告明确的相关条件,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3.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
四、招募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 2022年5月7日前(含当日)前往管理人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四份,同时发送报名电子版材料至管理人邮箱:llin@ztzt.cn 。如意向投资人在2022年5月7日之后提交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其报名。
报名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338号太和商务中心二十楼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 报名意向书;
2) 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3)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 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如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银行账户存款证明、显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财务审计报告等);
5) 同意对知悉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6) 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当天通知补正,并给予 3 天的补正期。尽职调查期间不因材料补正而延长。
报名材料通过形式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应当及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至管理人账户。意向投资人应当在《保密协议》签署当天将保证金缴纳凭证提交至管理人处,只有签署了《保密协议》和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方可参与尽职调查等下一阶段的投资人招募工作。
满足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要求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南海房产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协调南海房产公司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合格的意向投资人应当于 2022年 6月7日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结构、持股主体、投入的资金/资源、债务调整和清偿方案、经营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及其他与投资相关的条款和条件等。
逾期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放弃意向投资人身份。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后,管理人将根据对《重整投资方案》的审查以及与意向投资人的商业谈判或协商结果,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遴选并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遴选过程邀请债权人会议主席参与、接受珠海中院的监督和指导。
最终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管理人将根据重整工作安排尽快与其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
对于未入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 5 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对于入选的意向投资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将转为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重整投资款。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报名参与南海房产公司意向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南海房产公司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