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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城区温泉路、古城路、雄昝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4.08 标签: 河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2.04.08
截止日期:2022.05.06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河北省
内 容:******路、**路、雄昝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路、**路、雄昝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路、**路、雄昝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改发投字[****]*号);
 
招标公告正文

雄县城区温泉路、古城路、雄昝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县城区温泉路、古城路、雄昝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雄县改革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雄县城区温泉路、古城路、雄昝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改发投字[2022]8号);《关于雄县城区温泉路、古城路、雄昝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改发审字[2022]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 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雄县城区温泉路、古城路、雄昝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

(2)项目建设地点:温泉路、古城路及雄昝路部分路段。

(3)项目规模:温泉路(文昌大街-铃铛阁大街):道路东侧敷设一排d800-d1800雨水管道;敷设一排 DN600-DN800污水管道。古城路(铃铛阁大街-人民大街):道路西侧新建一排d1000-d1500雨水管道,道路西侧新建一排DN500-DN600污水管道。雄昝路(文昌大街-铃铛阁大街):道路南侧新建一排d1000-d1200雨水管道;道路南侧新建一排DN500污水管道。

(4)项目总投资:项目概算投资6801.91万元。

(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保修阶段完成为止。

(6)质量标准:合格。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项目实施周期:包括工程准备期、工程施工期、竣工交付阶段及质量保修等阶段,包含施工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理、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监理单位业绩最低要求: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元(含)的已完工或竣工或正在实施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需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质量标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标准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质量标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1日09时00分00秒 至2022年4月16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 5.1 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06日11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1)本项目需要同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5份(纸质文件递交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由于疫情原因,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后,马上撤离投标现场无需进行线下开标。)。生成的已加盖电子印章PDF格式投标文件直接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和盖章。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评标先进行电子开评标,电子开评标成功后以电子开评标结果为准,不再进行纸质开评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开、评标补救措施情形的,则直接进行纸质开评标,并以纸质开评标结果为准。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不能按时开标则会另行提前通知延后的具体开标时间。

7.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文件,纸质文件递交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1) 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不能按时开标则会另行提前通知延后的具体开标时间。

8.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雄县雄州路19号  

联系人***

电  话:0312-5302092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开标系统操作、线上保证金操作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详见“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xaprtc.com)“交易服务-投标人主页”中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陆密码、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0312-5675633。

10.8  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

10.9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10  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

10.11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支持docx(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

10.12 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3 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

10.14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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