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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内部布展项目(EPC)

信息发布日期:2022.04.08 标签: 河北省招标 教育招标 
加入日期:2022.04.08
截止日期:2022.04.29
招标业主:枣强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河北祥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河北省
内 容:***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内部布展项目(EPC) ***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内部布展项目( EPC)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内部布展项目( EPC) 已由 ***发展和改革局 以 枣发改招标核字 [*** * ] **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关键词: 教育
 
招标公告正文

枣强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内部布展项目(EPC)

枣强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内部布展项目( 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枣强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内部布展项目( EPC)   已由   枣强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枣发改招标核字 [202 2 ] 1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枣强县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枣强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 及 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枣强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内部布展项目( EPC)

2.2   建设地点: 枣强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怡法楼

2.3   建设内容: 项目拟对枣强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怡法楼进行内部布展,展馆功能主要分为六大部分(法治教育部分、道德教育部分、爱国主义教育部分、生命安全教育部分、功能区部分、办案区部分),布展面积约为 4500平方米;主要工程包括装饰装修工程(分区功能装修装饰:设立展墙、展板、展柜、模型设计等),配套建设多媒体系统、照明系统、集成会议系统、高科技展示系统(沉浸式三维动画演示系统、高精度互动信息屏展播系统)、参观语音导览系统等。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 工期间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等内容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工作。

2.5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 规范要求;  

工程 质量标准:合格。

2.6   计划工期: 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类或环境艺术类或装饰设计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其本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4. 外省企业须具有进冀手续(能够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查信息”-“企业资质”-“进冀建筑业企业”栏中查到,联合体单位均须查询);

5. 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  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内容为准);

6. 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项目建议书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机构或单位;

7. 单位负责人***

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 义务。

(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可以为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4)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4-09 09:00 至 2022-04-13 17 :00     (北京时间, 下同 ), 登录 “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及时关注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查看招标文件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查看不及时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 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04-29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 "递交经河北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河北 CA 办理流程详见 http://www.uvbidding.cn 中的 “CA 办理及绑定说明”,办理咨询电话:***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在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 。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所有潜在投标单位人员无需进入开标现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做好远程投标、解密等投标工作,并承担投标相关的一切风险。),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说明:( 1)投标人登陆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在线上使用河北 CA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如非注册用户,请先进行注册。);

( 2)投标单位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及时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信息无法录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特别提示:在新冠肺炎防疫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获取、河北 CA 办理、投标文件上传、解密、开标等各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投标人不需到现场,特此说明。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枣强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0318-83818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祥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0318-767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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