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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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及**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处置废旧资产的*场价值的经济行为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公示如下 一、经济事项情况介绍 内容:根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动纪要〔****〕**号办公会会议纪要:一致同意对会议通报的实物废旧资产进行处 |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及东风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东风汽车动力零部件有限公司拟处置废旧资产的市场价值的经济行为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公示如下一、经济事项情况介绍内容:根据东风汽车动力零部件有限公司东风动纪要〔2021〕22号办公会会议纪要:一致同意对会议通报的实物废旧资产进行处置。二、经济行为批准文件内容:东风汽车动力零部件有限公司东风动纪要〔2021〕22号办公会会议纪要、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申请表、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明细表三、评估委托方内容:东风汽车动力零部件有限公司四、评估机构的选聘方式内容:根据东风汽车公司东风司发〔2020〕25号关于调整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的通知进行选择。五、评估机构及评估师的资质评估机构名称:湖北精信众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十财备函【2018】12号 注册评估师姓名:黄河、刘依林 注册评估师编号:42050010、42070083 六、评估程序履行情况(参考评估报告中描述)内容:我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接受委托方的委托,组成资产评估组制定评估计划,开展评估工作。我们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具体步骤如下:(一)与委托方签订评估业务委托合同; (二)听取有关人员介绍委估资产的基本情况; (三)制定评估计划,组织评估人员,开展评估工作; (四)对委估资产清单、相关产权证明资料进行分析、核实,确定评估范围及对象; (五)对本次评估范围内资产进行实地勘察、拍照、核实、记录; (六)根据评估目的及委估资产所具备的条件,确定评估方法为成本法; (七)进行市场调查,搜集相关资料,对委估资产进行评定估算; (八)核定修正评估值,编制填写有关评估表格,汇总评估结果; (九)归纳整理评估资料,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 (十)对评估结论进行分析、复核,签发资产评估报告书。 七、评估报告摘要和特别事项说明内容:报告编号:鄂精众评报字[2022]第18号评估基准日:2022年2月28日 评估对象:评估对象为纳入评估范围的18项待处置设备(不含产品路线以及产品生产技术等)的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成本法 评估结果:委托评估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的评估价值为134.74万元(含增值税),大写:壹佰叁拾肆万柒仟肆佰元整。 特别事项说明:本评估报告中陈述的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评估结果的前提下,评估人员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的有关事项。 (一)产权事项 1、委估资产的范围由委托方与产权持有者共同确定,本报告所采用的评估对象产权资料由产权持有者提供,产权持有者对所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或其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由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法律责任; 2、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对委估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进行了必要的查验,但不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二)本次评估中对被估资产仅根据评估申报表的相关内容等进行了现场勘查,未对相关技术指标进行试验测定,亦未对设备进行开机测试,设备的具体性能状况包括设备的精度等由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并结合产权持有单位设备管理人员介绍或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据以确定或判断。 (三)按资产处置初步方案,设备处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设备拆除以及运输、二次安装调试等费用由潜在受让人承担。本次资产评估仅考虑设备本体的转让价值,不涉及设备转让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产品生产技术以及产品路线的转让价值。同时结合设备的具体情况,适度考虑设备拆除等因素对设备评估结论的影响。 (四)本次评估只对评估范围内的实物资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五)本报告评估结论为包含增值税的含税价格,但未考虑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税收责任,本项目评估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书时,应当考虑评估结论内涵及相关税收责任的影响。 本次评估报告日为2022年3月23日。 八、评估结果汇总表内容:委托评估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的评估价值为134.74万元(含增值税),大写:壹佰叁拾肆万柒仟肆佰元整。九、评估资料查阅方式如公示范围内企业员工要查阅评估资料,需按保密规定签署保密承诺函,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携带身份证件或工作证明到运营管理部门查阅评估资料。 联系人:彭玉峰 电话:***公示期自 4 月7日— 4月14日,凡对该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运营管理部门反映,联系人:徐军 电话:*** 2022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