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1002000725工号电缆坑地面固定装置采购公告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机械生产建设所需,项目已落实,招标人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电缆坑地面固定装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编号采购单)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规格尺寸、交货地点、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件1)。
2.3 付款方式和价格说明:无任何预付款,货到基地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货款。全部为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不贴息。报价为到达振华各基地码头的到岸价(含税),包含所有技术加价、财务费用、运吊费和其他费用,不再另行加价。
2.4 合同与延期责任:合同必须使用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准格式采购合同(详见附件),不得作任何修改或变更,否则视作弃标处理。任何情况延期(按该合同最后一批物资到库日计算),均按合同约定罚款条款执行罚款,并直接在应付货款中无条件扣除。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无特殊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国内外港机设备(桥吊、轨道吊等港口机械)的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商可以授权符合条件的多家代理商参与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钢材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3日14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内投标响应确认。
4.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14时至2022年4月18日14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内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18日14时。
5.2逾期未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内递交确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
联系人***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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