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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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4.13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学分校外墙粉刷改造项目已由***教育局****年第*次党组扩大会议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普通高中统筹资金。招标人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关键词: | 中学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卫中学分校外墙粉刷改造项目 已由 中卫市教育局2022年第8次党组扩大会议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普通高中统筹资金 。招标人为 中卫市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校院内连廊、入口廊架、看台、餐厅、生活用房、门房、报告厅、艺教楼、综合楼(实验楼)、办公楼、女生宿舍楼、男生宿舍楼、教学楼1#、教学楼2#、教学楼3#、室外卫生间等所有外墙面粉刷。
2.2建设地点:中卫中学分校院内;
2.3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4 月7 日至 2022 年 4月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00至 12:00,下午 14:00至 18:00(北京时间),在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66号 )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为小型工程。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5号)”文件,属于采购标准通用设备、材料或者施工技术简单、工期较短、季节性强的小型工程,可将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期限压缩至不少于7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4号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迎宾南大道266号
邮 编:755000 邮 编:755000
联系人***
电 话:0955-7028693 电 话:0955-8897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