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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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4.18 |
招标代理: | 吐鲁番市华域天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乡村**示范点项目(一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高昌区示范区**街**幢*层***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KXZFCG(CS)HYTH****-*** |
项目概况
托克逊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一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吐鲁番市高昌区示范区和平街11幢2层2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18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KXZFCG(CS)HYTH2022-004
项目名称:托克逊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一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80000
最高限价(元):20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托克逊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一包)
预算金额(元):208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环形健身步道、园区道路提升整修(含路沿石修正)、园区绿化带修整、提质改造、村口标志性雕塑(精神堡垒)、文化导视牌、改建新时代文明宣传讲堂2套房装修及配套设施、改建新时代文明宣传讲堂外围文化长廊、新时代文明宣传讲堂房屋周围路面硬化等。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2)投标人近三年有相应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进疆建筑企业办理信息报送册;(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2019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4)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08日至2022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示范区和平街11幢2层201号
方式:线下获取。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考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所有资料需按以上要求提供原件进行备查,并另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留存(投标企业携带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8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西路481号(原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4月18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西路481号(原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托克逊县克尔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华域天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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