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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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4.11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项目名称 **建工三建****年度水泥招标 招标组织单位 **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 ****-**-** **:**:** 发布日期 ****-**-** 致各投标方 : 根据**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水泥需用情况,决定对**建 |
关键词: | 水泥 |
招标项目编号 | 2022-00408 | 招标项目名称 | 重庆建工三建2022年度水泥招标 | ||||||||||||
招标组织单位 | 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04-11 17:00:00 | 发布日期 | 2022-04-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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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水泥需用情况,决定对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水泥供应商进行招标,请贵单位按招标文件内容要求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水泥
2、需求用量:2022年度水泥招标量,50万吨。
3、技术要求
3.1交付货物的技术要求应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3.2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完全符合GB175-2007、GB/T3183-2017等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的。
4、运输方式:招标方以汽车运输方式自提货物。
5、计量方式:投标方所供的水泥均按过磅计量方式收货;出现磅差时,磅差不超过±3‰的以水泥出库单为准;磅差超过±3‰的属于异常超差,按实收数量结算。
6、验收要求:以生产厂家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由招标方对同编号水泥取样、签封并保存90天。在90天内,投标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由双方共同将封存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7、价格执行:报价为含税出厂价,投标方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3%(若遇政策变化,增值税税率按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8、支付方式
8.1货款支付:每月20日办理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结算,结算后于当月月底前全额(暂扣抵房款)支付结算货款。
8.2支付形式:招标方以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方与银行办理的各种金融融资形式)和以房抵款的组合方式支付货款,其中以房抵款的比例由投标方自行填报(比例不得低于10%)。
8.3抵款房源以招标方提供的《房源清单》为准(《房源清单》附后),本次招标的《房源清单》中房源共分A、B类,投标方应按A类50%和B类50%的占比选择房源。
8.4本次招标结束,招标方预计在2022年5月份组织各中标单位集中选房,中标单位应在选房期间提供选房意向(若有同一房源被多人选定的情况,由招标方组织抽签决定)。与招标方意向达成,中标单位可以在合同签订后对房源进行锁定,由于选房有先后,因此在选房过程中招标方有权对房源进行删减。
9、投标方资格要求:
9.1投标方应为水泥生产厂家(含水泥厂直属销售公司),需同时具备水泥生产及销售资质。
9.2 所属同一集团的水泥厂应指定其中一个厂家代表进行投标,其余各厂按中标结果共同承担履约责任。
9.3允许水泥生产厂家通过厂商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签订合同时的合同主体方必须为水泥生产厂家。
9.4参与联合体竞标的,联合体中的竞标人不得再进行单独竞标,也不得与其他人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竞标。
9.5联合体报价时,投标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
10、争议的解决: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友好协商不成,向招标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合同生效
11.1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招标方和中标单位各执叁份。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本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的内容,在双方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12、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内容变更(包括价格调整、品种或数量增减、变更送货地点等),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3、招标截止时间:2022年4月11日北京时间17:00时(如有调整,招标方及时通知所有投标方)。
14、本次采用公开招投标的形式,拟确定三家中标单位。招标方采取综合评标的方式(《评标细则》附后),根据最终评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第一名的中标量为25万吨,第二名的中标量为15万吨,第三名的中标量为10万吨。
15、以下情况视为无效报价:招标要约不完全响应;材料质量无法保证;投标报价不完整、不合理或不符合市场行情;材料供应不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涉嫌围标串标;涉嫌关联交易;投标报价表中投标方未盖法人印章、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用印);投标报价表中必填项未填报(包括投标方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16、投标保证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应以网银转账的形式缴纳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于招标截止时间到达之前汇入招标方指定账户。以招标方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中标单位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完善相关合同及协议,同时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竞标人,则在公布中标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汇款账户。
17、招标方基本信息
招标方名称: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坪支行
账号(汇款指定账户):237083053210001
招标方地址:***
邮编:400016
电话/传真:***
咨询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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