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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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4.15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各类产品项目—卷筒整体外协制作机加工招标项目(****)年度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方/供货商),中标单位和**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各类产品项目—卷筒整体外协制作机加工招标项目(2022)年度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方/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 CXJDZB2022-101
1.2.项目内容:长兴分公司卷筒整体外协制作机加工项目年度招标,
1.3(施工/供货)地址:***
1.4(施工/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5质保期:我司向最终用户交机后半年。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8项目内容: 各类产品项目—卷筒整体外协制作机加工
2. 标段说明: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拟两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制作占比60%,第二中标人制作占比40%(需接受第一中标单位价格,本次投标单位不小于4家),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且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2)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6)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7)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如有被授权委托人请提供相应授权委托书);
(3)企业情况简介;
(4)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至少三份);
(5)近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9~2021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7)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拟投入本项目的企业相关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10)潜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按以上要求编辑并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3.3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技术实力、设备配置、制作工艺、安全规范资质等,潜在投标人应以积极配合。
3.4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疫情原因发电子版到邮箱即可)
收取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4月15日 12:00之前(北京时间)
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B座314室
联 系 人***
报名邮箱:wuguangnan @zpmc.com
备案邮箱:zpmcsupply@z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
电话:***
4.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投标方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不退还),投标方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方指定账户(xuhailong@zpmc.com邮箱)。招标方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方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方,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长兴支行
税 号:91310000607206953D
帐 号: 033 115 100 400 140 59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方不足4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公告,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方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其它注意事项:
7.1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7.2开具工本费及保证金发票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为抬头。
7.3中标通知书以及落标通知书由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签发。
8.招标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二年三月
附件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各产品卷筒筒体卷圆外协加工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 CXJDZB2022-101),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 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
投标单位(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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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性 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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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及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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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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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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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信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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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政 编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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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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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投标报名表》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填写,若由于投标方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准 确造成的一切后果,招标方一概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