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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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招标人名称:****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地址:****沙区翠瑜街**号彩汇中心 联系人:陈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场南 |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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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款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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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列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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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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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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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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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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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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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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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汽车城基础配套设施(一期)项目通航论证、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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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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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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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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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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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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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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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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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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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施工开工令为准
建设周期: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施工总工期按施工合同进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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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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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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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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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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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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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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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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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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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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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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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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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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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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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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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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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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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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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省、市、南沙区现行管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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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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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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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2)财务要求: / 。
(3)业绩要求: / 。
(4)信誉要求: / 。
(5)项目负责人***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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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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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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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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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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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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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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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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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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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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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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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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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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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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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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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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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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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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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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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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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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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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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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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 ,偏差幅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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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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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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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本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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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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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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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及时间: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
形式: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最新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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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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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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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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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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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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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招标文件澄清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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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网上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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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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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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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或以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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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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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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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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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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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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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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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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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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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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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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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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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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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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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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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220.39 万元。其中通航论证最高投标限价为94.39万元,海域使用论证最高投标限价为76万元,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最高投标限价为50万元。
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各分项报价超过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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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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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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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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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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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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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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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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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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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主办方)递交)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将汇入投标保证金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义务。
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2、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因疫情影响,投标截止时间前不能提交原件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否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电子扫描件)。
3、如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指引。
□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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