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清水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E3213010313103981002001 江苏润民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的宿城区清水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经宿区发改备[2019]27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于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位于宿迁市宿城区、苏宿工业园区清水河(十支沟至黄海路) 1.2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宿城区清水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建设范围为清水河,西起十支沟、东至黄海路,全长约3600米,南北宽约55m,总用地面积为23.39公顷,陆地面积为10.27公顷,设计水域面积为13.12公顷。包括内源污染控制工程、水质提升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科普宣教工程、景观工程、清水河节制闸、亮化工程、背景音乐以及电气自控工程等。其中,水下森林建设面积98780m2,市民广场景观改造面积约17855m2。 1.3质量要求: 1.3.1设计质量标准:依据初步设计图纸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图纸能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的需要,满足建筑安全及质量要求,并通过审查。 1.3.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1.4工期要求:总工期 150 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时间)。 1.5 付款方式: 设计部分:施工图纸经审查合格后付总设计费的6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施工部分: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20%,工程完工经初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付清余款。 1.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初步设计及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达到招标人招标需求。其中设计部分包括:初步设计优化(优化后的方案含效果图须满足业主要求)、施工图设计(包括后期施工图纸深化设计),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部分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养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起养护2年]、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其中技术标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2 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职称评审表为准),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景观专业、绿化林业等。 4.3且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6000 万元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6000 万元的景观绿化施工业绩。 (3)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6000 万元的景观绿化设计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竣工验收时间、业绩规模、工程内容等。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 4.5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自2021 年 9月份以来连续 6 个月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4.8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4.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07日09时00分至2022年04月15日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模块搜索“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 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 年 04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7.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润民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宿工业园区古城路7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世纪大道2099号院内办公楼四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