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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宝盈农业有限公司宝盈大厦工程项目(招标编号:CX22G01004)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4.05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农业招标 
加入日期:2022.04.05
截止日期:2022.04.14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宝盈农业有限公司宝盈大厦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CX**G*****) 招标公告 ***宝盈农业有限公司现对***宝盈农业有限公司宝盈大厦工程项目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宝盈农业有限公司宝盈大厦工程项目 二、招标单位:***宝盈农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经
关键词: 农业
 
招标公告正文

兴宁市宝盈农业有限公司宝盈大厦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CX22G01004)

招标公告

   兴宁市宝盈农业有限公司现对兴宁市宝盈农业有限公司宝盈大厦工程项目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兴宁市宝盈农业有限公司宝盈大厦工程项目

二、招标单位:兴宁市宝盈农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经理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招标监督机构:兴宁市宝盈农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三、建设地点:兴宁市永和镇三枫村

四、项目概况:

1、宝盈大厦,建筑面积约12.25万方,建筑高度88米,20层。包括办公、酒店、餐饮、娱乐、物业出租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主要建设项目内容包括土方工程、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人防工程、钢结构工程、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幕墙、精装修、管道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广场景观、室外给排水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3、最高投标总限价:537215931.25元,大写(伍亿叁仟柒佰贰拾壹萬伍仟玖佰叁拾壹元贰角伍分)(注: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我公司的招标项目信息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平台http://www.guangdongchengxin.com/同时发布。投标人须在广东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3月25日起至2022年3月30日17时00分期间(北京时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均按标段进行计价出售,投标人需将公告附表《投标报名申请表》填写盖章及合格投标人条件3-7项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购标支持银行转账,购标款账号:

开户名:广东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帐号:38650188000209257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4月14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4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1392号广东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维也纳酒店旁侧)第一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22年4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1392号广东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维也纳酒店旁侧)第一会议室。

十一、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

6、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并且不存在其中第三条所列任一情形。

9、已购买了招标文件.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五、评标结果将在广东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六、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510045

网址:http://www.guangdongchengxin.com/

电子邮箱***

兴宁市宝盈农业有限公司   

广东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5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兴宁市宝盈农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兴宁市宝盈农业有限公司宝盈大厦工程项目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投标报名申请表






2022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兴宁市宝盈农业有限公司宝盈大厦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CX22G01004

投标人名称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邮箱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或盖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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