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资产处置公告
根据市财政局印发的《邯郸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邯财资〔2021〕34号)规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对申报处置的国有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处置”的要求,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公开竞价方式处置经审批报废的资产,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处置资产名称:微机、电视、打印机、电子电工实训台等教学设备及学生桌凳(详见附件)。
二、报名的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3日至2022年4月5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学校幼教实训楼9503室
3、报名条件:具有物资回收资质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能清晰反映单位年检情况)、税务登记证原件、本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单位法人和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检验后退回)。
三、现场察看及竞价:
1、2022年4月6日上午9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学校统一组织察看现场。来访者需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及行程码,按规定登记信息,测量体温。
2、察看现场后,报名单位出具报价单(盖有公章),出价最高者为成交人。
四、其他事项:
1、竞价时,当最高报价低于标底价时,学校有权重新组织竞价。
2、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的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负担。
3、成交单位须在成交后30日内将处置资产从学校清出。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学校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否则,成交人要负责相应的赔偿。
联系人:蔺老师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