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招商局2020年度“金湾区鼓励生物医药
产业发展扶持奖励项目”商务方向
核查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根据珠海市金湾区招商局《关于启动2020年度“金湾区鼓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扶持奖励项目”商务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珠海市金湾区招商局拟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关机构,协助对2020年度“金湾区鼓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扶持奖励项目”商务方向开展项目评审、现场核查工作,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0年度“金湾区鼓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扶持奖励项目”商务方向核查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
1、严格遵照珠海市金湾区招商局《关于启动2020年度“金湾区鼓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扶持奖励项目”商务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协助珠海市金湾区招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该项的企业进行项目初审和现场审核。
(1)组织有生物医药产业相关项目核查经验的专家开展核查工作,且至少安排专家3名(必须包括至少一名财务专家、两名生物医药专家),1名工作人员;专家需有生物医药项目核查经验、与金湾企业无任何利害关系、能够廉洁自律;
(2)现场核查内容包括:核实企业基本信息、核实企业申报表内容与现场是否相符、核实企业财务数据等工作;
(3)服务期内招商局提出的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2、协助珠海市金湾区招商局,结合现场核查情况,出具现场核查汇总报告。核查报告自每批现场核查结束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
3.在珠海市金湾区招商局的指导下,做好企业对接、行程规划、会务组织、申报辅导、解释说明等所有相关具体服务工作。
4、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做好服务保障。
(三)项目预算金额:本次服务采购以单价进行报价,预算最高不超过1000元/项目。
(四)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止。
(五)验收标准
提交过程性相关资料,包括:通知、宣传信息、企业核查结果、需要提交上级审核的所有相关资料、服务工作总结报告等,以及验收时需要提交的相关验收资料。
(六)付款方式
由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双方于书面合同中约定。
二、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在政府登记主管部门登记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
(二)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被记入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系统诚信“黑名单”且在惩戒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三)供应商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有类似工作组织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分支机构报价。
(五)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造成采购单位需重新招标的,禁止其再次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供应商数量及确定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来确定中标候选人。在符合资格的情况下,综合供应商提交评审的工作方案、资质、能力、项目经验、价格等因素,按综合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具体报价要求和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
(二)中标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四、投标文件要求
(一)承诺函(附件1);
(二)报价函(附件2);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自行制定)原件;
(五)项目理解(包括了解国家、省、市有关鼓励扶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能够为企业提供相关业务日常咨询和政策解读;熟悉生物医药产业奖励申报流程等);
(六)项目工作方案(包括项目实施步骤、工作程序、人员配置、经费预算、保障措施、完成期限等);
(七)供应商情况(包含基本介绍、综合实力、相关经验、社会评价等);
以上所有材料要求加盖公章,正本壹份,副本貳份,密封包装递交。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2022年4月2日10:00。供应商可自行前往或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采用邮寄的方式应确保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内送达。
(二)开标时间:2022年4月2日10:30。
(三)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金湾区航空新城规划展览馆302室
各供应商可派员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到我局参与开标,超时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参与开标,不影响评标结果。
(四)公告媒体: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wan.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单位信息
(一)采购单位:珠海市金湾区招商局
(二)联系人:许振胜 电话:***
(三)采购单位地址:***
附件1:承诺函
附件2:报价函
附件3:投标要求和评分细则
珠海市金湾区招商局
202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