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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社区护理学》一流课程建设服务和《健康评估》课程思政建设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3.28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2.03.28
招标业主:重庆医科大学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采购邀请书 ******对“******护理学院《社区护理学》一流课程建设服务和《健康评估》课程思政建设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备注 《社区护理学》一流课程建设服务***.****天内完成交付、调试
 
招标公告正文
采购邀请书
重庆医科大学对“重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社区护理学》一流课程建设服务和《健康评估》课程思政建设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备注
《社区护理学》一流课程建设服务
12
0.24
30天内完成交付、调试及培训
《社区护理学》一流课程“增值服务”
《健康评估》课程思政内容建设指导
二、资金来源
学校自筹,资金已到位。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行采家”平台(www.gec123.com),登记加入“行采家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3月28日17:00时至2022年4月2日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并在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1. 报名方式
在报名期间内,请务必将招标文件(注明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所参与合同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六)磋商地点:渝中区袁家岗重医附一院5号楼A栋317室
(七)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4月7日北京时间9:20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北京时间9:30
(九)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4月7日北京时间9:35
(现场参加磋商的实际投标人进入附一院时需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并在投标前现场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集核酸时间为准。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参投资格。)进入医院时要配合医院入口管理人员查验两码,检测体温,渝康码异常(红码、黄码、弹窗提醒)人员不得进入医院进行投标,外地人员须出示抵达重庆后的核酸阴性证明。医院因人流量大等问题,请招标公司或招标人提前到指定地点。如投标商无特殊原因无故缺席,取消投标资格)
(十)如疫情原因,磋商地点或时间如有变化,以学院官网通知的时间与地点为准。
五、履约保证金
(一)缴纳履约保证金方式
1、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履约保证金缴纳的通知》的规定,具体缴纳方式如下:
分项目单次递交的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进行缴纳,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重庆医科大学的账号上,同时在进账凭证上明确“重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社区护理学》一流课程建设服务和《健康评估》课程思政建设服务”的采购计划编号HLXY20220003,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当天下午14:30。
2、递交履约保证金账户供应商须在投标前前往学校财务处(第二教学楼110室)领取投标保证金的单据,以备投标时查验。
递交履约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医科大学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新区分行
账  号:50001033600050008726
(1)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重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社区护理学》一流课程建设服务和《健康评估》课程思政建设服务”的采购计划编号HLXY20220003;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各供应商在递交履约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3、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超过采购预算的2%。
4、网上转账后,转账2日后电话重医财务处68486151,告知财务处需要打印履约保证金,并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公司名称,凭据号,财务处核实后,会给你指定的手机推送一个发票。缴费人用手机扫描下方附件1二维码后,关注公众号,手机会自动生成重医财务处开具的发票,格式见附件2,请供应商打印附件2作为履约保证金凭据,并将此电子收据发到278350966@qq.com,发送到邮箱并现场核验此凭据。
 
(二)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
1、分项目单次递交的保证金
1.1分项目单次递交的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投标公司持投标保证金收据到重庆医科大学招标采购中心办理退款手续。
1.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成后无息退还。
1.3保证金退还办理时间为每周四下午2:30时到5:00时。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联系人***
电  话:(023)68481730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5号楼6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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