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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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4.19 |
招标代理: |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项目经办人:卢金玉 项目负责人***
2022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19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825-2022-00215
项目编号:441825-2022-00215
项目名称:2022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32,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2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632,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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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2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632,300.00 | 4,632,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2021年11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11月份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
时间: 2022年03月29日 至 2022年04月0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04月19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www.qyggzy.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政务服务中心第八层)
1、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1.1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务【2019】7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供应商须在2022年03月29日至2022年04月02日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网址https://www.qyggzy.cn),无需再到采购代理机构领购。各供应商在参与电子化交易活动前,务必熟悉新版交易系统操作。供应商需登陆“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之“办事指南”栏目下载“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供应商)”,参阅并熟悉操作流程,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交纳投标保证金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金额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46,000.00元)
3)形式: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务【2019】7号)文件的要求。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开标人员需严格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活动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清政务〔2020〕14号)文要求执行并提供行程卡及“健康码”(绿码)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活动,否则拒绝进入开标现场及接收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代表需全程佩戴口罩。
名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