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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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中国蓝云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中国蓝云服务采购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中国蓝云服务 拟采购的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苍南县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苍南县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中国蓝云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5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苍南县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中国蓝云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5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2019年12月5日,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部署要求,根据实际需求,确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建设了依托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中国蓝云”平台的融媒体中心项目。项目包括省级平台接入系统(含融媒体中心业务、云制作、纸媒业务、新闻大数据、指挥调度、网络专线、基础配套服务等)、APP客户端定制开发(含政务民生等服务)等,同时,合同提供相关一年服务时间,且经过一年多的使用经验,目前已配置出更为合理的、量身定做的全新服务清单,提供更好的融合生产及发布。
根据上述情况,能满足融媒体生产需求和拥有类似技术经验的供应商只有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且“看苍南”APP的开发单位浙江新蓝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也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鉴于上述情况,本单位建议该项目第二年的服务费同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浙江广播电视集团购买服务。
综上,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我单位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3月25日 至 2022年04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苍南县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公园路5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0577-59867927
地 址: 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