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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孤儿学校2022年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3.23 标签: 辽宁省招标 餐饮服务招标 学校招标 
加入日期:2022.03.23
截止日期:2022.04.13
招标代理: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省孤儿学校****年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省孤儿学校****年餐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省
关键词: 餐饮服务 学校
 
招标公告正文
(辽宁省孤儿学校2022年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孤儿学校2022年餐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06383
项目名称:辽宁省孤儿学校2022年餐饮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1,638.58
最高限价(元):2,001,638.58
采购需求:查看

一、商务需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如合同期内甲方对中标方服务满意且服务内容无重大变化,可续签两年,直至三年结束。

★2.履约地点:辽宁省孤儿学校校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达到服务要求经验收合格按月付款。服务期内,次月的10个工作日内付上月服务费。

★4.验收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程序:按采购人要求执行。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处罚标准: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立即中止合同。

★5.报价费用构成:

(1)投标人报价须包括服务人员保险、工资、劳保服装、日杂(洗消用品用具、劳保用品用具等)、健康证办理、交通费、管理费、税金等为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食材费、水电费、煤气费除外);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3)员工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及劳动法所规定的其他保障事项,均由供应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沈阳市相关标准进行缴纳;

(4)人员工资须符合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社平工资”等政策性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缴费基数须按沈阳市相关标准执行;

(5)由于供应商未能按招标文件报价要求充分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从而造成响应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6.(1)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评审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

(2)本项目必须遵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标准;食堂餐饮疾控标准;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3)合同期末采购人组织测评小组,测评合格,可续签两年,直至三年结束。

二、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

辽宁省孤儿学校2022年预计在校学生900人(包含小学部、中学部、中专部),教职工292人,高中生98人(每周末有部分高中生返校)。学校共有2个独立食堂,建筑面积共4836平米,其中中学食堂建筑面积(2520)平方米,包括上下两层,一楼包括后厨操作间、功能间、员工及运输通道,二楼为学生就餐区域。小学及职工食堂建筑面积(2316)平方米,包括上下两层,一楼包括职工就餐区域,后厨操作间、各功能间、员工及运输通道,二楼为小学生、中专生就餐区域。

餐饮服务周期为12个月,需提供44个餐饮工作岗位(其中管理人员2人,技术人员4人,普通人员38人),计划使用资金为2001638.58元。满足全校师生1290人的一日三餐的就餐需求及我校2个食堂总计4836平米的相关区域的卫生保洁、设备维护和餐具洗消等工作。

1.服务对象、就餐模式

满足在校学生900人,教职工292人,高中生98人(每周末有部分高中生返校)的一日三餐的就餐需求,就餐模式为自助餐。

2.就餐时间

(1)中小学学生食堂:

工作日:早:7:00-7:30、午:11:50-12:20、晚:5:30-6:00

休息日:早:7:30-8:00、午:11:50-12:20、晚:4:30-5:00

(2)教职工食堂:

工作日:早:7:00-8:00、午:11:00-12:00、晚:4:30-6:00

休息日:早:7:30-8:00、午:11:30-12:00、晚:4:30-5:00

(3)因为孤儿学校的特殊性,全年无休息日,并需要根据学校的各种临时活动,及时调整就餐时间和就餐标准。

3.其他情况

(1)配合校党委献爱心活动,每个月为学生手工包一次饺子。

(2)每个月统一给学生过一次集体生日。

(3)节日提高师生伙食标准(加一到两个菜)。

(4)小年和春节晚间分别给留校师生手工包饺子,师生共度新春佳节。

(5)根据卫生所的要求,为生病学生送餐。

(6)针对突发性的事故导致不能加工的,例如停水停电等,应该有能力确保开餐无误。

(7)夜餐:按照学校要求负责配送及发放酸奶及各类烘焙类点心。

(8)特色餐:根据校方要求烹制,如包子、饺子、熟食制品等。

(9) 回民餐:按照民族民俗提供回民餐食。

二、岗位设置标准

根据学校现有两个食堂实际情况,为达到服务标准,餐饮服务周期为12个月,需提供44个餐饮工作岗位。其中管理人员2人(项目经理1名,服务经理1名);技术人员4人(厨师长1名,厨师班长2名,面点师1名);普通人员38人。

管理经理负责食堂的安全管理、日常运行、营养配餐和员工管理工作。厨师长负责菜品的品控、技法沟通、食材合理运用等相关实际操作工作。

技术人员需持有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证书(投标文件须附)。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自行承担)。

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办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中标人逾期无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采购人有权责令中标人整改或视情况取消中标人资格,因中标人不具备上述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健康证而被卫生部门处罚,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服务标准

各项餐饮服务工作需完全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并需达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我校餐饮服务工作的管理标准。

1.食谱制定及标准:餐饮服务中心制定菜谱并与中标单位协商最终敲定,每半月更新一次,每周需调整部分菜品,翻新花样。食谱的最终出台需双方营养师签字确认。食谱标准如下:

(1)早餐:不少于四个小菜,至少含荤菜一个。每两天提供一次煮鸡蛋。

主食类包括:粥品、馒头、包子、豆包、花卷、发糕、筋饼、馅饼、发面饼、油条等各类蒸制面食及面包、蛋糕、方糕等各类烘焙类面食;小菜类包括:经过热处理的小菜、咸菜共四份,含荤菜至少一个。

(2)中餐、晚餐:每餐两荤、两素、一汤;

①大荤:鱼、肉、虾;(适当进行调节)

②小荤:肉炒或蛋炒;

③素菜:青菜素炒;

④汤;每餐不同的汤品;

⑤特色拌菜;

⑥午餐负责水果上桌;

2.卫生标准要求:

(1)服务范围:

学校共有2个独立食堂,建筑面积共4836平米,其中中学食堂建筑面积(2520)平方米,包括上下两层,一楼包括后厨操作间、功能间、员工及运输通道,二楼为学生就餐区域。小学及职工食堂建筑面积(2316)平方米,包括上下两层,一楼包括职工就餐区域,后厨操作间、各功能间、员工及运输通道,二楼为小学生就餐区域。

(2)公共卫生标准:

①各班组按划分的责任区各负其责,确保卫生区域干净整洁。

②各班组使用的器具,要保持洁净。保证餐具清洁干净。

③凡使用过的器具,用后要及时清洗,保持器具内外洁净、无异味、无油污、无杂物。

④加工和存放生、熟食品时,菜墩、刀具、盛器、冰箱、冰柜均应按标识、标签分类使用。食品盛器要离地上架摆放。

⑤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加工腐烂、变质、有毒有害食品。

⑥工作人员要正确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整洁干净,分发食物时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⑦餐厅卫生做到窗明几净,桌面、地面无油渍。

⑧每天下班前各班组负责清理打扫本班组责任区卫生,地面无残留的食物、积水,水池内外无饭菜残渣,排污地沟清洁无堵塞,清洁工具清洗干净后,要放到安全、卫生的位置。

⑨食堂的“三防”设施要定期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

库房货架、地面干净整洁,所有食品原材料一律离地上架摆放。

⑩更衣室地面、橱柜要整洁干净,工作服、鞋要整齐摆放,更衣室内不得堆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用品。

(3)食品卫生标准:

①认真挑选,去尽黄叶和杂物。瓜果去皮彻底,芽眼挑尽。肉类去净残毛、污垢。家禽等去净残毛、内脏、尾翘等物。干货按正规操作涨发。

②食材洗涤须一浸、二洗、三清、四进筐。

③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容器分开使用,干货、瓜果蔬菜、肉类食品的清洗池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④用于盛装瓜果青菜等半成品的胶筐使用前后必须清洗干净,放置在指定区域并明确标识,严禁直接放置于地面。

⑤粗加工操作间在加工食品时不能将垃圾直接丢在地面或下水道内,应直接入垃圾桶,粗加工操作期间在使用完毕后必须保持干爽清洁。坚持食品加工“生进熟出一条龙”作业,杜绝交叉感染。

⑥坚持蔬菜类原材料加工前浸泡30分钟,洗净去污,减少农药残留。

⑦每餐主、副食品留样按留样工作流程执行,以备查验,专人负责,做好记录。

⑧餐用具清洗消毒严格按洗消工作流程执行,专人负责,做好记录。

⑨所有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都要岗前检查,不达标的不允许上岗。

⑩设立专职食品质量检验人员,对食品入库、加工实施监督检查。

(4)人员卫生标准:

①着装仪表: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将工衣、工帽穿戴整齐。工作服要干净,无异味、经常换洗(如有起球,破损,清洁不干净的污迹必须更换),穿前要烫平整,不准穿脏工作服上岗。头发要保持清洁、发型和长发不得影响工作和卫生为标准。女性工作人员不可以化装和佩戴首饰;工作服要保持清洁卫生,勤洗勤换并做到专人专用。离开岗位应及时换下工作服。

②男工作人员严禁留长发、胡子、长指甲;女工作人员头发盘应在工作帽内,严禁留长指甲及涂指甲油。

③严禁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掏耳朵、挖鼻孔、搔头发、抓痒或对着别人打喷嚏,严禁随地吐痰、乱抛垃圾。

④严禁在洗碗池、洗菜池内洗涤衣服、鞋袜或其它私人物品。

⑤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必须先洗手再用消毒水浸泡双手两分钟,每次离开工作岗位从事非食品加工的工作后再回来制作食品前要洗手,同时用消毒水浸泡两分钟。

⑥所有工作人员在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需要用手接触食品及餐具时必须戴上一次性卫生手套。

⑦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抽烟、喝酒、吃零食或嬉笑打闹、吵架、打架、赌博、玩电子产品等非工作所需的行为。

⑧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并进行结核病等检查。

⑨落实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暂停其工作。

(5)其他卫生管理标准:

①中标单位负责校内分担区卫生,要按时清扫,保证无杂物,干净整洁。冬季要按学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除雪任务。

②中标单位负责学校各食堂的清扫,后厨餐饮用具的清洗清洁。全部洗消工具和用品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四、生产标准

1.按照食谱及菜品的做法,填写食材领用申请表,有计划领用食材和调料,检查各类须加工用的原料质量,确认可靠后才可进行加工,领用后填写食材日销单。

2.食材领用后,按烹饪的要求和制作流程加工制作(择、洗、切、烹制)。

3.食品加工完成后,厨师长品菜,确保色、香、味无误后备餐。

4.服务员在开餐前作好餐前准备,服装穿戴整齐,配戴一次性卫生塑胶手套、口罩,按序打餐,使用礼貌用语。

五、菜品呈现标准

实行严格的呈现质量检查制度,每一道工序的员工,必须针对上一道工序的食品加工制作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标准,应予返工,以免影响成品质量。服务员在开餐前作好餐前准备,服装穿戴整齐,佩带好工号牌,手戴一次性卫生塑胶手套,按序打餐,使用礼貌用语。

第一点:菜品的加工操作

1.生吃要鲜,保证卫生、无菌。

2.热菜要熟。要烂、酥、软、滑、嫩、清、鲜、脆。

(1)青菜必须保证即熟亦脆,色要青绿、口感脆爽,不能炒过,八成煎即可,并杜绝青菜出水现象发生。

(2)肉类的菜要烂,口味要香而不腻,口感要富有弹性。不得使用任何化学原料及添加剂。

(3)炸类的菜品要酥,要金黄色,油不能大,不能腻。个别外焦里嫩的菜要保持好原料的水分和鲜嫩度。并严格控制炸油的重复使用次数。

(4)海鲜类必须新鲜,口味清淡、清淡,料味不能浓,保持原汁原味,不能老、咬不动。绝对不能牙碜、不能腥。

第二点:菜品口味要科学适中,保证低油、低盐、低脂。菜品口味要温性、中性、要平和平淡,要体现出复合味。

1.复合味是几种味复合在一块,吃起来很舒服,多数人都能接受,体现不出哪种具体味来,味和味之间相互影响,总体口味比较中和。

2.菜品要体现原汁原味,尤其是清口青菜及海鲜菜肴,口味避免过重。

3.调料有去异味,调和原料本身味道的作用,但不能作为主料味道体现,严禁投放过量调料。

4.汤菜的要求:汤菜原料和汤的比例,根据菜的性质不同,比例也不同,但是原料的比例不能超过汤的比例。

第三点:菜品呈现要符合标准、要鲜艳、要整齐。

1.切:根据原料性质、菜品要求将原料切出规则的形状并且要均匀一致。

2.配:根据菜品的要求及各种原料的性质在形状、颜色、营养、口感方面做好原料的搭配。

3.炒:体现出原料的本身颜色,以自然色和接近自然色为主。严禁使用色素及任何食品添加剂等。青绿、金黄、酱红、枣红等几色能够增进食欲但关键要新鲜。

六、保障措施标准

提供保障方案、提供餐饮服务承诺书。经营过程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一票否决。实行严格质量管理,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并对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操作进行不断的细化和量化。并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制定《食品检验标准》。

1.质量监控:负责餐饮中心内部的卫生、质量、安全等工作,对餐饮生产过程实施全程监控。

2.考核:学校每季度对食堂的基础管理、经营管理、满意率等进行全方位、不定期的考核,考核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考核的结果与中标单位服务费结算挂钩,考核的目的是推动食堂综合管理水平的真正提高。

3.巡检:实行日常巡检制度,并按照相应的检查内容填写检查单,每天各项检查内容由专人负责,认真执行,并与考核激励挂钩。各项制度要每天执行,发现问题责令责任人马上整改,对于整改有困难的问题要限期整改,保证餐饮中心内无各项卫生安全隐患。

4.事故的处理: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作为首要工作进行对待,并且把有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作为对乙方考核的首要指标。

5.预防机制: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卫生安全事故,需迅速启动预案,积极处理事故。经国家权威部门鉴定,确认事故是由供应商造成,供应商将承担被保障单位及受害者一切损失,必要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主体责任落实:

(1)、气、水、电:服务单位应具备煤气、水、电的相关应急预案和检查、管理制度,并严格管理履行,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发生此类安全责任事故需承担事故的主体责任。

(2)、设备操作:服务单位应具备设备安全操作的相关管理制度及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定期召开员工设备操作培训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检查,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发生此类安全责任事故需承担事故的主体责任。

(3)、食品安全:服务单位应具备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应急预案和检查、管理制度,并严格履行,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发生此类安全责任事故需承担事故的主体责任。

(4)、消防安全:服务单位应具备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应急预案和检查、管理制度,依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严格检查管理。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发生此类安全责任事故需承担事故的主体责任。

(5)、卫生防疫:服务单位应具备卫生防疫管理的相关应急预案和检查、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及学校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严格检查管理。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发生此类安全责任事故需承担事故的主体责任。

七、其他

1、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如餐饮、疾控)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及要求,接受校方的管理。

2、经营过程不允许出现转包、分包、挂靠等情况,一经发现,则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3、服务期内中标人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管理,签订合同时还须与学校签订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状,食堂工作人员属于中标人的员工,与学校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及上下班途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如用电、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或突发疾病,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服务期限内产生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5、中标人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例如:岗位职责、流程规范、食品安全制度、生产安全制度、健康证公示、食品经营许可公示等),并做好省、市、区级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例行检查。

6、进入校园内的服务人员须完成疫苗注射,特殊时期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如合同期内甲方对中标方服务满意且服务内容无重大变化,可续签两年,直至三年结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23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3月3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4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备份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关于具体的备份投标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孤儿学校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和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5660188000133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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