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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两房”外墙楼体维修改造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22.03.23 标签: 辽宁省招标 丹东市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加入日期:2022.03.23
截止日期:2022.04.06
地 区:丹东市
内 容: 检察院“两房”外墙楼体维修改造工程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检察院“两房”外墙楼体维修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检察院“两房”外墙楼体维修
关键词: 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正文

检察院“两房”外墙楼体维修改造工程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检察院“两房”外墙楼体维修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4月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04744

项目名称:检察院“两房”外墙楼体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49,500.00元

最高限价:1,049,500.00元

采购需求:室外台阶、坡道及外墙改造工程;院面改造工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二级以上资格。

3.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4月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六、开启

时间:2022年4月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磋商(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磋商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当地防疫政策要求并遵守相关规定。所有外省、市来(返)丹人员须严格按照我市疫情管控措施及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执行。若供应商代表届时因未满足相关防疫要求而被禁止进入开标场地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东港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东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丹东银行城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东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1091600000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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