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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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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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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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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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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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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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400BF平台动车组应急通风逆变器故障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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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动车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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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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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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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潜在投标单位的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是企业法人,或铁路运输企业授权的分支机构;
2.企业工商注册地点原则与企业生产场所一致,不一致须有证明;
3.申请单位应当具备应急通风逆变器检修的相应资质;具备产品实现及其生产规模相匹配的生产场所;具备相应制造或者维修管理经历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能够持续批量维修和保证维修质量的生产设备设施、工艺装备等基础条件;具备能够验证维修质量的计量、检验、试验手段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售后服务体系;
4.申请单位应具备基本的质量保证能力和供货能力,须通过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或同等形式的体系认证(如IRIS);
5.申请单位应当具有维修必备的技术条件和相关技术文件,并具有合法使用权,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6.投标人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映,须提供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局集团公司(产品质量抽检、质量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必须附声明书);
8.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投标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在1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3日—2022年3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只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最新营业执照副本(需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代理授权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3.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4.报名地点:上海市嘉定区老翔黄路600号,上海动车段1号楼2楼209室-经营开发部。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报名后发布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准备时间: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招标时间及招标地点: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递交投标文件及谈判地点:上海动车段
3.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会议时,带好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五、上海动车段将不承担投标单位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编制投标文件注意事项:有以下现象的视为废的投标文件,将取消投标资格:
1.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
2.未按照要求装订的投标文件;
3.未加盖正式公章的投标文件;
4.须签字或盖章的页面而未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
5.参加谈判的不同投标单位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有互相关联的投标文件;
6.不同的投标单位文件价格组成分析成规律性递增或递减的投标文件;
7.其他存在严重错误的投标文件。
七、有下列行为的将列入黑名单:
1.对报名参加谈判而到期未参加谈判会议的单位将禁止进入上海动车段业务外包项目市场一年;
2.对有串通或恶意报价扰乱市场行为的投标单位经核实后将禁止进入上海动车段业务外包项目市场一年;
3.对造成直接不良后果和不良影响的投标单位建立不良记录档案,将禁止进入上海动车段业务外包项目市场二年;
4.对造成严重影响的投标单位或已确定为中标单位而放弃承揽业务的单位将终身禁止进入上海动车段业务外包项目市场。
八、本次谈判采购采取经评审合理最低价承揽业务的方式。
九、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见附件
附件:
技术规格书/服务要求
一、服务清单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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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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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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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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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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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400BF平台动车组应急 通风逆变器故障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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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通风逆变器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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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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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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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标准
(一)检修范围
CR400BF平台动车组应急通风逆变器故障修。
(二)检修标准
按照国铁集团颁布标准及相关文件、投标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委托方书面通知及以下文件执行:
《CR400BF 平台动车组四级检修规程》。
(三)检修要求
(1)清洁应急通风逆变器。
(2)应急通风逆变器外观状态良好,无影响功能机械损伤,可视部位紧固件安装牢固无松动。
(3)清洁连接器表面,无影响功能的损伤、锈蚀;连接器插针无缩针、变形、烧损、松动等,连接器密封圈无破损、龟裂。
(4)应急通风逆变器内部各个电路板外观良好,无灼烧和其它变色痕迹。
(5)应急通风逆变器内部橡胶条状态良好,无贯穿性裂纹。
(6)应急通风逆变器工作正常,输出电压满足要求。
(四)检修周期
除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拒因素外,投标方按维修周期10天(含运输时间)交付产品。如因技术变更、工艺变更、上级要求等原因导致维修周期发生变化的,由双方协商约定新周期。
(五)质量保证
投标方检修后的配件从装车的动车组修竣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至下一次高级修之日止。为及时解决检修配件装配时出现的问题,应招标方的要求投标方应派技术人员在招标方现场配合招标方进行动车组的高级修作业。
(六)交付要求
1.投标方应在招标方指定场地根据生产计划向招标方交付所维修的零部件。
2.投标方对招标方的零部件进行维修时,有义务对招标方人员进行必要的维修培训。
(七)检验与验收
投标方须按照有关动车组检修规程、产品检修技术条件、技术协议及相关工艺标准,对产品实施维修并保证质量。并由投标方负责按照动车组产品监造(验收)有关规定,向相应验收室申请对产品予以验收。招标方验收室实施验收,不代替、减少或免除投标方任何质量责任和义务,且验收室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