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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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和泰供热有限公司等*户债权资产包招商推介公告 时间: ****年**月**日 来源:****************省分公司 ****************省分公司将于近期通过公开方式转让**和泰供热有限公司等*户债权资产包。截止****年*月**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将于近期通过公开方式转让营口和泰供热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包。截止2022年2月28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43,353.5万元,债权本金合计7745.49万元。项目情况如下表: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形态 |
资产所在地 |
金额 (万元) |
担保和抵押情况 |
其他情况 |
1 |
营口和泰供热有限公司 |
债权(原工行营口分行资产) |
辽宁省营口市 |
10,679.47 |
该项目由朱廷芳、于英华、张居正、乔艳凤等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同时以自有供暖外网、锅炉提供抵押;以营口和泰供热有限公司质押的供暖收费权设定质押担保;以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禾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营口融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50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
以(2019)辽08民初25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权债务为准。本项目处于终本状态; |
2 |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债权(原交行沈阳分行资产) |
辽宁省沈阳市 |
10,469.92 |
沈阳环保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债务企业已经破产终结,依法仅能对担保人追索有关债权) |
以【2003】沈中民(3)合初字第488号、【2003】沈中民(3)合初字第594号、【2003】沈中民(3)合初字第595号、【2003】沈中民(3)合初字第59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权债务为准。 |
3 |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债权(原华夏银行沈阳分行资产) |
辽宁省沈阳市 |
1,805.55 |
沈阳环美净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本项目债务企业已经破产终结,依法仅能对担保人追索有关债权) |
以【2008】沈立民终再字第2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债权债务为准。 |
4 |
沈阳市义宏溶剂化工有限公司 |
债权(原交行沈阳分行资产) |
辽宁省沈阳市 |
492.09 |
以(2000)沈经初字第255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债权债务为准;终结本次执行; |
欢迎社会各界关注并参与营口和泰供热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包处置工作。
本招商信息有效期为15天。
以上债权及资产信息,尤其是有关资产线索仅供参考,信达以现状进行处置,对上述资产信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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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