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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集乡薛桥社区双桥组水泥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3.21 标签: 安徽省招标 水泥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2.03.21
截止日期:2022.03.25
地 区:安徽省
内 容:张集乡人民政府现对“张集乡薛桥社区**组水泥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建筑企业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编号:ZJX******** *、项目名称:张集乡薛桥社区**组水泥路工程 *、项目地点:******张集乡薛桥社区 *、项目单位:***张集乡人民政府 *、项目概况
关键词: 水泥 路
 
招标公告正文

张集乡人民政府现对“张集乡薛桥社区双桥组水泥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建筑企业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ZJX20220014

2、项目名称:张集乡薛桥社区双桥组水泥路工程

3、项目地点:合肥市肥东县张集乡薛桥社区

4、项目单位:肥东县张集乡人民政府

5、项目概况:双桥组总计长度:615米,路基础根据实际地形地势及群众需要,作沉降(或加铺增高)处理,整理好并完成垫层铺设后,碾平压实;10公分碎石垫层,C30砼路面商混厚20公分,水泥路两端含与其它道路连接出入处呈八字形铺设,直角弯处作加宽处理(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下水涵管30公分20米。工程量具体以业主方要求为准。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付款期限:工程验收合格,经第三方抽检合格审计结束后付款。若抽检不合格将施工企业列入不诚信企业,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项目预算:人民币456174.17元(肆拾伍万陆仟壹佰柒拾肆元壹角柒分)

8、项目类别:公路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备相对应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具有公路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取得安全考核合格B证;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项目供电运营正常为验收合格。

7、企业在张集乡境内已有在建未完工工程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22年 3月21日上午10:30至2022年3月25日16:00

2、报名地点:乡政府4号楼一楼招标办。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4、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获取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因疫情影响,开标时间有可能提前或取消,请关注官方网站开标通知。

2、开标地点:张集乡政府大会场,因疫情原因,投标单位可能会被限制进入会场。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3月25日16:00前

六: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肥东县张集乡人民政府

地址:***

项目负责人:韦邦全   联系电话***

七、其它事项说明

凡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参与合肥市招投标活动的安徽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已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投标人须知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全部内容。

最高招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456174.17元

合同工期: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以上,有其他说明的除外。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先审。 

1、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1份。装订要求: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卷、商务卷应分别装订、密封,并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卷部分”、“商务卷部分”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制作、装订,正本、副本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正本”、“副本”字样;如果未按要求装订造成商务标无法报送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装订、分装、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不承担提前开封的责任。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

4、中标通知书发出形式 中标结果公示:纸张形式、中标结果张贴乡政府宣传栏明显处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5.1

计价方式采用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法           □全费用综合单价

报价编制要求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采用 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据测算,该计价依据 在人工含量和工程组价上较 2005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小,在使用新版计价依据后,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不同计价依 据的差别风险,自行考虑建设成本,理性报价,房建类应在控制价20%以内,市政类为15%以内为有效报价。

5.2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进行第一阶段资格审查评选,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要求;合格投标人再进行第二阶段的商务标评选,选择符合条件的平均值(下限)最接近平均值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第二中标候选人。

具体评标办法:

1、3家以内(含3家)投标公司的,以平均值下限法中标(低于三家投标单位竞标的,本次招标作废);

2、40家以上的投标公司的,去掉一个最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余下的企业(保留两数小数)投标价的取算术平均值,以接近平均值的下限为中标企业,如投标公司不符合相关要求或被投诉,则由接近平均值下限的第二名公司中标;若有两个企业报价相同时,采取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企业。

3、具体评标办法由评标小组现场宣布为准;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乡招标办公室。

4、中标企业在中标后3日内需将工程履约保证金(3%)缴至招标人指定账户,逾期取消中标资格,由下一家符合要求的公司替补。

5、中标企业在中标后5日内需将需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逾期取消中标资格,由下一家符合要求的公司替补。工程逾期完工按合同规定缴纳罚款和违约金。

5. 3

本项目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如投标人参加开标大会,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参加并签到。

5.4

主要材料要求

主要材料甲供,其他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其中甲供材料为:

? 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1.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中标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如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中标人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负;若鉴定无质量问题,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招标人自行负责。

2.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投标单位所承揽工程,最终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及移交(包含所有相应的检测)。

4.其他:

?本工程采用商品砼。

 本项目采用自拌砂浆。

5、中标单位施工期间,不得损坏进入项目区的乡村道路。若因施工造成乡村道路损坏,则由中标单位自行修复。

5.5

人员要求:

1.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时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

2.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 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全部损失。确需更换时,须报经招标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3.中标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招标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招标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招标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招标人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中标人索赔。

***

预选承包商要求:

?本项目不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合肥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合肥市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

5.7

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投标人须严格按照《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意见》(合政办[2013]55号文件)执行。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已按《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费计算最低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13]16号)规定列出,其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综合考虑,无需单独列出,中标后按上述文件规定办理相关农民工工资专户设立、工资支付等事宜。

2 投标函中应对上述要求进行承诺(见商务标投标函格式)

5.8

特别提示:

1、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将被依法处罚,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将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并予以曝光。

2、本项目标后将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如要求)、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名称及项目经理业绩(如要求)进行公示。

3、本项目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式纳税,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实行增值税计税模式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不得因此寻求索赔。

4、如本项目图纸中出现特定性、唯一性品牌的表述,该品牌仅作为参考,施工过程中不具有限定性。

重要提示:

招标人和中标人未履行下述义务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对招标人和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1、中标人中标之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人应当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协调处理;

2、中标人中标之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协调处理;

3、中标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未及时履行义务的,招标人应当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协调处理;

4、中标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未及时履行义务影响中标人履行义务的,中标人应当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协调处理。

5、项目经理应为非变更项目经理且无在建工程(具体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报名时须提供技术标壹份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

7、开标前须持授权委托书(与本人一致)进入开标现场,不得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投标人资格。

8、严格按照合肥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扫安康码、测体温、佩戴口罩入场。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及其它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配备建造师、委托书且携带本人身份证现场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对应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疫情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报名时需主动出示安康码、行程码、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银行资信证明 )

注:银行资信证明的具体数额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投标人所投的项目概算的20%。(本项目不需要)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企业承诺)

***

 

提供企业承诺,具体格式要求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卷。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承诺)

  

资格要求

信誉要求

项目

经理

(1)项目经理具备资格见公告要求(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项目经理应为非变更项目经理且无在建工程,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作为项目经理承担的其他工程中标后或合同履约期内以任何理由及方式变更的均不予认可。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作为项目经理承担的其他工程均应已施工完成并在主管部门完成备案程序或经当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对于前期其他项目作为项目经理未能履约至合同完成的,均视同为有在建工程。

但以下情形除外:

a.原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合同工期已满且项目经理因故变更备案完毕之日已满6个月;

b.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

c.项目经理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分包或分期施工的。

 

***

 

肥东县张集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附清单:报名成功后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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