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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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4.12 |
招标代理: |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技术中心 *.招标条件 ************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部的委托,就****年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部安全、职业病防治、环境影响验收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年香精香 |
关键词: | 防治 |
1.招标条件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部的委托,就2022年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部安全、职业病防治、环境影响验收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2022年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部安全、职业病防治、环境影响验收评价项目
2.2招标编号:XJXMB-2022-01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与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二标段:安全设施设计与安全验收评价
三标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5招标内容:
一标段:根据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总体概况,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相关资料准备工作,配备技术人员、制作实施方案、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相关的技术服务,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最终出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二标段:根据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总体概况,完成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验收评价相关资料准备工作,配备技术人员、制作实施方案、提供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验收评价相关的技术服务,完成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验收评价,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最终出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要求的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三标段:根据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总体概况,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准备工作,配备技术人员、制作实施方案、提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的技术服务,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最终出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要求的竣工环保验收报告。
2.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7服务质量:项目验收评价满足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要求,评价报告满足政府职能部门相关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所投标段相关内容;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3.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
3.3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
3.4三标段投标人须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记录;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指南:投标人:进入首页-信用服务-分别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6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7单位负责人***
3.8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承诺函格式附后)
3.9根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的通知》要求,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期限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22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8:3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4室(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4.3文件费用: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领取时须携带资料:(以下资料留复印件一套,均需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
(4)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5)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6)合格投标人承诺(格式见附件);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打印页及“天眼查”中打印的企业架构图截图。
备注: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本项目资格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投标资格进行复核的权利,投标人应于配合;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4月12日9时30分整。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4楼411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部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8.投诉受理
投诉受理部门: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部综合管理组
地址:***
邮编:450000
电话:***
2022年3月15日
附件:
合格投标人承诺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部
我单位在此承诺:我单位为符合贵厂招标公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招标人可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如若发现我单位提供资料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我单位承诺,与我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参与该项目投标;否则我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我单位承诺,不串通投标,如发现我单位串通投标,我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如本单位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本单位将向招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全部损失。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