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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综合信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3.15 标签: 辽宁省招标 信息服务招标 
加入日期:2022.03.15
截止日期:2022.03.28
招标业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年度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综合信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年度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综合信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关键词: 信息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2022年度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综合信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度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综合信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500-00027
项目名称:2022年度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综合信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背景和意义

优化投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东北振兴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推进东北振兴和辽宁增长极建设的重要工作。2018年9月13日国务院批复了《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2020年4月27日中央编办批复同意设立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和管委会。示范区立足国务院批复的“三区一引擎”目标定位,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开展2022年度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综合信息服务是“优化营商环境标杆区”的重要抓手;是提高示范区综合实力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变样、十年增长极”的重要环节。

二、主要内容

聚焦国家及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要求,结合《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深入调研、查摆问题,提出优化路径,并充分挖掘沈抚示范区营商环境优秀做法和创新工作,进一步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进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标杆区建设。

三、具体形式

为及时跟进反映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现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更多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本项目拟开展两次营商环境第三方调研,上半年聚焦部门营商环境工作进行摸底调研及企业满意度调研,下半年聚焦部门营商环境工作优化开展提升调研,调研成果以相关方案、台账、报告、信息发布等形式展示。

(一) 2022年上半年营商环境摸底调研

结合国家及辽宁省近年来营商环境建设要求,以提升示范区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为目标,根据示范区工作实际,制定沈抚示范区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开展2022年上半年营商环境摸底调研工作。根据指标要求,采集营商环境分析第一手数据和信息,摸底示范区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分析目前各指标存在的问题,形成《2022年上半年营商环境工作问题台账》。

时间要求:4月30日前形成《2022年上半年营商环境工作问题台账》。

(二) 2022年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调查

结合全国、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和示范区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调查问卷,组织示范区企业填报。收集市场主体信息时应按照企业性质、规模、行业等进行分门别类,根据企业的生存周期“企业开办、企业扩建、经营、破产”四个阶段,按照比例随机抽取样本,确定与营商环境指标精准匹配,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市场主体抽样方案》。采样后应对已采集样本数据进行核查、校验,确保问卷内容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同时,根据指标内容,选取各领域企业开展企业访谈,了解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当地营商环境的满意度,为示范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提供依据。

时间要求:5月31日前提供企业满意度问卷及访谈提纲;6月15日前完成企业抽样;6月30日前开展完毕企业营商环境问卷调查及企业访谈;7月31日前提供《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2年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调查报告》。

(三) 2022年营商环境年度调查

参考世界银行、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结合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及示范区2022年重点工作,在2022年上半年营商环境调研的基础上,完善示范区营商环境指标体系。

组建专业团队开展营商环境调研工作,通过部门填报、实地座谈等方式,深入示范区机关各部门等,采集营商环境调研所需的第一手数据和信息,制定部门填报表、部门座谈提纲。通过动员准备、调查资料搜集、数据分析与核验后,提出示范区营商环境建设亮点工作及存在的问题,对重点问题把脉问诊,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实现路径,梳理精准、具体、可落地的改进措施和完善方法,形成《2022年度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时间要求:9月30日前提供《2022年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营商环境指标体系》;10月15日前提供部门填报表、部门座谈提纲;10月31日前开展完毕部门营商环境工作信息采集;11月30日前形成《2022年度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四)营商环境“智库”建设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营商环境决策咨询服务供给体系,依托专家团队组建示范区营商环境“智库”,加强信息共建共享,拓展信息获取渠道。围绕国家、辽宁省营商环境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根据示范区实际需要,提供政策研究、政策解读、咨询解答等服务,就数据收集、信息获取方面提供必要的协助,坚持前瞻性、科学性和建设性要求,客观提出科学建议、咨询和评议意见。

时间要求:服务期内根据实际需求响应。

(五)营商环境信息发布

根据示范区信息发布需求,总结、提炼示范区及其各部门营商环境优秀案例,展示示范区建区以来的营商工作情况、营商环境改善情况、所取得阶段性成就,全方位为示范区亮点工作提供发布传播服务,提升示范区在国内国际的美誉度,增强示范区招商引资“软实力”。

时间要求:服务期内根据实际需求响应。

四、调研完成后成果

1、《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2年营商环境调研服务方案》Word版1份。

2、《2022年上半年营商环境部门填报表》Word版1份。

3、《2022年上半年营商环境工作问题台账》Word版1份。

4、《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调查实施方案》Word版1份。

5、《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问卷》Word版1份,胶装版份数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6、《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营商环境企业访谈提纲》Word版1份,胶装版份数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7、《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调查报告》Word版1份,胶装版份数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8、《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2年营商环境年度调研实施方案》Word版1份。

9、《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2年营商环境年度调研部门填报表》Word版1份。

10、《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2年营商环境年度调研部门座谈提纲》Word版1份。

11、《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2年营商环境年度调研报告》Word版1份,胶装版份数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注:编制的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11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15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3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等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因未办理相关手续或自身操作问题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人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还须递交备份文件一份(存储介质为U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并且需要承诺备份文件与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随备份文件一并递交);备份文件仅在电子评标系统出现故障而无法正常进行采购活动并经政府采购相关管理部门授权同意后启用,备份文件未被使用的项目,供应商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至代理机构处取回。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370008052518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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