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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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龙辰九悦湾一期室外沥青路面工程 **灵隆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辰九悦湾一期室外沥青路面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谈判。 *.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龙辰九悦湾一期室外沥青路面工程 *.*谈判范围:龙辰九悦湾一期室外沥青路面工程(招标内容:图纸设计要求的内容、工程量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沥青 路 |
龙辰九悦湾一期室外沥青路面工程
宁夏灵隆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宁龙辰九悦湾一期室外沥青路面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谈判。
1.1项目名称:龙辰九悦湾一期室外沥青路面工程
1.2谈判范围:龙辰九悦湾一期室外沥青路面工程(招标内容:图纸设计要求的内容、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内容)。
1.3项目地点:永宁县望远镇李银陆以东王家广湖南侧。
1.4工期:该工程计划2022年4月15日开始,2022年4月20日结束,工期日历天数5天(工期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迟或提前)。
2.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本次采购项目应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2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最少具有3项相关类似业绩,合同证明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服务范围部分的复印件、最终用户证明、联系人***
2.3财务要求:谈判商财务状况良好;
2.4资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5谈判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期间尚未解除的);谈判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期间尚未解除的);谈判商不得被列入宁夏灵隆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面清单。
3. 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2022年 3月25日10时30分
谈判地点:宁夏灵隆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楼会议室
贵公司接到此邀请书后,若同意参加上述项目投标,请于2022年 3月20日10:00前将回执单回复至邮箱763479765@qq.com
发包人:宁夏灵隆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电 话:18295587888
预算图纸清单问题澄清联系人***
电 话:1537899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