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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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3.18 |
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医医院智慧安检系统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WC-XTSH-********)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医医院智慧安检系统采购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HNWC-XTSH-**** |
关键词: | 医院 |
湘潭市中医医院智慧安检系统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WC-XTSH-2022030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医医院智慧安检系统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WC-XTSH-2022030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整 包 |
湘潭市中医医院智慧安检系统采购项目 |
2套 |
180000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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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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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包 |
湘潭市中医医院智慧安检系统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到位; 2、所有设备、材料必须符合要求; 3、成交供应商标的物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提供产品合格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取证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两年。 4、付款方式:设备到场安装正常运行支付全部货款的60%,正常运行三个月以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在十五日内付至全部货款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的全部货款。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否(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供应商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结果各网址“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6)其他说明: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4、本次谈判采购 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5、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通知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3)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众一国际A座16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本邀请公告在招标网发布。本邀请公告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17时。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 购 人:湘潭市中医医院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1)保证金
详见第二章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11.1款
(请在用途栏中注明“湘潭市中医医院智慧安检系统采购项目”字样)
2022年3月11日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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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