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对应答人资格要求进行审查,以下所列应答人资格要求必须全部满足,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有一项不满足则应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答人不得参与后续比选评审,做无效应答处理。
2.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2.1 营业执照:应答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需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国通信企业协会(CESSCN)颁发的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风险评估类别)二级或以上。
备注: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和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均认可。
2.2.3 业绩资格要求:应答方须自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同类项目经验。其中同类项目指:数据安全评测/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渗透测试/安全服务/安全等级保护等同类项目,不包含维保服务/软硬件销售类。
【①单个合同金额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在50万元(含)及以上方计入评审。 ②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③以合同金额作为判定或评分依据;若为框架合同,金额统计以框架签署后下达的订单合同累计金额为准。④对于框架合同,若只提供订单合同未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合同无效。⑤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单个合同或框架合同生效时间,否则视为无效发票。⑥若根据框架合同正文的要求(需提供对应的内容页),框架内以非订单合同形式下达采购需求或确认工作量的,上述备注中的“订单合同”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成相应形式的证明材料。⑦如同类项目合同包含维保服务部分/软硬件销售部分金额,需扣除对应金额或明确其中占比,合同无法拆分维保服务部分/软硬件销售部分金额的,不予计取。 】
2.2.4 单位负责人***
2.2.5 信誉要求: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应答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没有在中国移动总部和广东移动采购活动中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最近三年内没有在中国移动总部和广东移动采购活动中出现应答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2.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