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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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3.17 |
招标代理: |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袁花镇双丰社区卫生服务站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袁花镇双丰社区卫生服务站改造项目,招标人为***袁花镇双丰股份经济**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袁花镇双丰社区;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 |
关键词: | 卫生 |
袁花镇双丰社区卫生服务站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袁花镇双丰社区卫生服务站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海宁市袁花镇双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袁花镇双丰社区;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袁花镇双丰社区卫生服务站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为海宁市袁花双丰。本工程装修建筑面积约为410㎡,建筑内容包括硅钙板吊顶、地面地砖、墙面乳胶漆、灯具安装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2.3本工程建安投资:约45万元;
2.4计划工期:2022年6月15日前完成;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可于 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7日9时30分,登陆“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等招标资料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投标登记完成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3月17日9:30)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建议投标单位采用派员送达的,所派人员必须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出行人员并佩戴口罩,人数控制在1-2人),纸质投标文件送达至海宁市袁花镇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海宁市袁花镇双百路8号三号楼四楼)。标书送达立即离开,不逗留,不聚集,接收人朱先生,电话:***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袁花镇双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袁花镇双丰社区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尚都银座1203-1206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0573-87239122
传 真: 传 真: 0573-87239122
2022年 3 月8日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3 |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附资质证书复印件)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 |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
***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附B类证书复印件)(针对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到期,经过继续教育合格,新证正在核发中的,附继续教育合格证,仍视为有效) |
6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 |
*** | 进浙承接业务 备案证明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证书复印件 |
8 |
信用评价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9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10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
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提供政务网上带二维码的网页打印件。
3、上述复印件、网页打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