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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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4.01 |
招标代理: | 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绣双河城住宅工程已由 **医药高新区发改委 以关于核准锦绣双河城住宅工程项目的通知(泰高新发改发[****]*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建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0116102801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绣双河城住宅工程已由 泰州医药高新区发改委 以关于核准锦绣双河城住宅工程项目的通知(泰高新发改发[2018]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锦绣双河城二期供配电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周山河街区春晖路东侧、太湖路北侧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以住宅为主的限价商品房,项目总建筑面积3298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09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8898平方米。地上部分包括高层住宅200086平方米、多层住宅29614平方米、商业22010平方米、物管用房和社区用房等公建配套1990平方米、以及架空层7272平方米。项目建筑容积率2.0,绿化率35%,建筑密度25%,机动车停车位2098辆,非机动车停车位5756辆。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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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①签订合同后7日内,设计费一次性付清,付建安费合同价的30%;设备进场后7日内,付建安费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前7 日内,付建安费合同价的 20%;竣工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一次性结清。(招标人不支付任何利息);②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承包人每月初 10 号前将上月劳动用工实名册和工资金额上报给发包人,发包人当月将足额划拨经审核后的上月项目资金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包人应当及时将工资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并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以便核对。每次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按现行国家税务法出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总承包项目达到施工节点支付工程款时均扣除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1)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输变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或者具备电气工程类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施工项目负责人*** (5)设计负责人***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2019年3月5日以后竣工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依据;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负责人***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需经有形建筑市场交易)、设计合同;合同中如不能显示单项设计合同设计费或设计负责人的,还需提供原设计合同委托人对合同设计费或设计负责人*** (C)施工业绩要求:以施工项目经理的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0万元(含)以上的住宅小区供配电施工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2019年3月5日以后竣工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依据;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 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0万元(含)以上的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2019年3月5日以后竣工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依据;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在 50万元(含)以上的住宅小区供配电设计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需经有形建筑市场交易)、设计合同;合同中如不能显示单项设计合同设计费的,还需提供原设计合同委托人对合同设计费认定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住宅小区供配电施工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2019年3月5日以后竣工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依据;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 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3月 1日17 时 30分至 2022年 3月 7日17 时 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4月 1日9 时 0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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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
2 |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
3 | (3212011610280104-BD-005)锦绣双河城住宅工程锦绣双河城二期供配电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文件正文.pdf |
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
(3212011610280104-BD-005)锦绣双河城住宅工程锦绣双河城二期供配电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