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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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淳安县 |
内 容: | 询价交易处置公告 转 让 方***砂石**管理有限公司 处置标的****年临岐镇区域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项目(右源村河滩料) 处置地点***临岐镇右源村 标的报价临岐镇右源村河滩料,***.**立方米,单价:**元/立方米,以现场实物移交为准;最低报价*****.**元。 履约保证金** |
转 让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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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砂石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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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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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临岐镇区域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项目(右源村河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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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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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临岐镇右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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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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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岐镇右源村河滩料,601.87立方米,单价:27元/立方米,以现场实物移交为准;最低报价16250.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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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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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元(询价成交确认当天缴纳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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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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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买受人将标的物装运至淳安县县域范围内的,必须为本县砂石加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砂石加工内容)且在本县范围内有加工场地及堆场、有相应的加工设备设施、环保达标。②买受人将标的物装运至淳安县县域范围外的,企业和自然人都可以参拍,参拍的企业或自然人需要在报名时出具承诺书,承诺标的物不在淳安县县域内违规加工、销售,不违法违规占地堆放,并在规定限期内完成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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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处置须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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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请各竞买人在询价前自行去现场认真详细踏勘标的物,并对标的物的质量、范围、界线等进行核对确认。淳安县砂石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标的物任何质量风险(风险自控)具体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2.买受人在询价交易后须在 10 天内将河滩料全部清运出场。
3.买受人在装运过程中必须保护好场地内的设施设备(如:监控、加工设施、人行走道路基、围墙等),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4.买受人必须服从转让人的现场管理指挥,不得恶意对非处置河滩料进行装运。因买受人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完成清运出场,视为买受人放弃权益,由转让方另行处置,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标的物完成装运后,由转让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5.买受人在运输河滩料过程中,不能使用“百吨王”及以上吨位的车辆运输(只能使用20吨及以下吨位的车辆运输),装运期间不能影响加居民的正常的生活、生产。做到安全文明合法装运,不得超载、超限。运输过程中,对河滩料应当全覆盖,河滩料不能抛散在路上,并做好扬尘控制,扬尘大时,及时洒水。
6.买受人做好所经道路的养护等工作,如果因运输车辆造成道路损坏的,则由买受人负责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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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装运时,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装运该标的物意外的河滩料,一旦发现作违约处理,并移交公安部门。
8.在装运河滩料过程中,没按规定对河滩料进行完全覆盖,造成河滩料抛散在路上,每发现或被举报一次,经查实,每车次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未按要求及时修复被损坏的道路,没有及时洒水,由转让方安排他人修路和洒水,产生的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他人财产损坏的,经协商后,赔偿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扣除后仍不足以支付赔偿金的由买受人自行承但;询价交易后买受人不得转让标的,如放弃或转让给他人,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9.以现场实物移交为准,上车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10.本次询价说明未尽事项,以转让方的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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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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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看样。请各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标的物(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数量、性能及标的物涉及的范围和界线等)进行核对且予以确认(解释权归产权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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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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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5日16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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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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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6日10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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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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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6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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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询价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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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有报名意向的单位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邮箱1431038573@qq.com。
询价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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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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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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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密封书面报价方式,价高者得;若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的时,则用随机抽签的办法抽取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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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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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应按规范要求制作询价交易报价书,并粘贴密封,询价交易报价书提供壹份。
报价函及报价承诺书必须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需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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