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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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3.12 |
地 区: | 泗阳县 |
内 容: | ***亚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亚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亚都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人民法院根据亚都公司申请于****年*月**日作出(****)苏****破申**号民事决定书,决定受理亚都公司预重整一案,经债务人及部分债权人共同推荐,** |
泗阳县亚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亚都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泗阳县人民法院根据亚都公司申请于2022年2月24日作出(2022)苏1323破申14号民事决定书,决定受理亚都公司预重整一案,经债务人及部分债权人共同推荐,泗阳县人民法院指定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担任亚都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为增加亚都公司的偿债能力,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亚都公司概况
亚都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19日,住所地为泗阳县众兴镇西康中路12号,注册资本金2072.8万元,股东为王国清(持股68%)、吴晓平(持股32%)。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房屋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物业管理。
亚都公司先后开发了泗水人家和米兰春天两个房地产项目,目前泗水人家已完工交付,米兰春天因资金链断裂处于停工状态,有3幢住宅楼未开发。
二、意向投资人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为法人或自然人,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拥有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拥有商业、房地产项目开发、运营管理相关经验者优先)。
三、招募程序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公告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资意向书,提出包括参与重整方式、重整资金安排、债务偿还、经营方案、投资需求等初步意见;
2.意向投资人的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亚都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5.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二)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在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后,应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缴纳10万元尽调保证金。管理人在意向投资人缴足尽调保证金并提交书面需求清单后或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配合或安排,除管理人故意虚假陈述、或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外,意向投资人应当独立地对尽调结果负责并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1.尽调保证金的转化
意向投资人参与遴选的尽调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意向投资人在充分考察以及市场调研后,有意向继续参与后续重整程序的,尽调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后续履约保证金。
2.尽调保证金的退还
意向投资人未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或明确表示放弃投资资格的,管理人确定投资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
3.尽调保证金的没收
意向投资人应在缴纳尽调保证金前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未按期签订但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认可保密协议的全部内容。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该意向投资人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取消其参与意向投资人遴选资格。
(三)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行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债权分类、债权调整方案、债权清偿方案和重整计划执行期限、重整计划监督期限以及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等。
《重整投资方案》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四)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管理人将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对投资人的背景实力以及提交方案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投资方式、债权清偿比例及时间等方面进行评议,选择最优方案,报告法院并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即为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与之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五)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及缴纳投资保证金
已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投资人应当协助管理人根据投资方案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并缴纳不低于1000万元的投资保证金。
如《重整计划(草案)》未能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者未能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资人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四、重要声明
(一)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招募过程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约束性效力,对有关情况的描述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请特别留意本公告中管理人的提示条款;
(三)本招募公告并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所提供相关数据以最后核定为准,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内容承担最终保证责任。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亚都公司重整时,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四)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亚都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五、报名期限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3月12日下午16:00;
(二)管理人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宿迁市宿城区律师大厦12楼1201室。
热忱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洽谈、报名参与本案投资项目。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