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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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3.18 |
招标业主: | 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乌鲁木 |
内 容: | 中国铁路***********大修设备采购WTJCZ(G)****-*** ****-**-** 总*ESRIDID 招标公告 大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_WTJCZ(G)****-***) 一、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现就大修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 |
关键词: | 铁路 路 |
招标公告
大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_WTJCZ(G)2022-014)
一、招标条件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 大修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共3个包件,各包件标的名称、数量、规格、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WTJCZ(G)2022-014-1 超偏载检测大修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超偏载检测大修 |
|
台 |
1 |
乌鲁木齐西站1台、奎屯车务段奎屯站1台、哈密车务段哈密东站1台、阿拉山口站1台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2.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国铁集团(原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的技术标准,提供“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型式批准证书;3.近三年有铁路“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安装或维修服务业务,提供安装或维修“铁路超偏载检测装置”的工作业绩(买卖合同、提供服务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在新疆能提供维修服务;4.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6.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7.近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8.符合使用单位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具备认证标志标识及有效技术证明文件。
WTJCZ(G)2022-014-2 轨道衡大修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宽轨静态轨道衡大修 |
|
台 |
4 |
霍尔果斯站客场1台、阿拉山口站宽轨场3台 |
2 |
准轨动态轨道衡大修 |
|
台 |
5 |
乌北货场、昌吉货场、和田货场、叶城货场、哈密东货车整理线各1台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2.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国铁集团(原铁道部)关于铁路“不断轨动态轨道衡”(或静态电子轨道衡)的标准(静态电子轨道衡符合GB/T15561-2008《静态电子轨道衡》和JJG781-2019《数字指示轨道衡》检定规程),提供“不断轨动态轨道衡”(或静态电子轨道衡)型式评价报告;3.近三年有开展铁路“不断轨动态轨道衡”(或静态电子轨道衡)大修、安装或维修服务业务,提供大修、安装或维修“不断轨动态轨道衡”(或静态电子轨道衡)的工作业绩(买卖合同、提供服务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在新疆能提供维修服务;4.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6.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7.近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8.符合使用单位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具备认证标志标识及有效技术证明文件。
WTJCZ(G)2022-014-3 汽车衡大修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汽车衡大修 |
|
台 |
5 |
柳园货场、伊宁货场、玛纳斯货场、昌吉货场、乌北货场各1台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制造商或及经授权的代理商。
2.所供电子汽车衡设计和制造必须符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GB/T 14249.1-1993)《电子衡器安全要求》、(GB/T14249.2-1993)《电子衡器通用技术条件》、(GB/T 7551-2008)《称重传感器》、(JJG669-2003)《称重传感器检定规程》、(GB/T 7723-2017)《固定式电子衡器》和(JJG 539-2015)《数字指示秤》,提供电子汽车衡型式批准。(以上技术规范和标准均应按照最新颁布的版本执行,所列标准、规范和规定是最基本要求,但不限于此。)
3.近三年有开展铁路电子汽车衡大修、安装或维修服务业务,提供大修、安装或维修电子汽车衡的工作业绩(买卖合同、提供服务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在新疆范围内能提供维修服务。
4.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7.近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8.符合电子汽车衡使用单位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具备认证标志标识及有效技术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网上报名,再自行下载本公告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__2_月_25__日至 2022 年_3__月_2_日17时00分止。
3.2未在网上报名者,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递交4.1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人员不能聚集,投标文件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 3月1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
4.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定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
六、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收件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301
邮政编码:830011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集采办联系人***
电 话:***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铁道支行
账 号:3002019129200157742
行 号:102881001917
七、公告媒体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日期:__2022__年_2_月_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