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施工一标段 (SG-1) |
G104京岚线枣庄济宁界至微山寨子段中修工程,一级公路,路基宽24.5米,路面宽23米,全线长7.1公里。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壹级资质; 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指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的项目,合同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国省道公路工程大中修、大修、中修工程】。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2018年~2020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企业成立时间不足该年份的,按实际年限提供财务状况;企业成立少于一年的,不受本款限制)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 |
***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系列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安全生产负责人*** |
*** |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另一成员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壹级资质。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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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
***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