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金园软件园项目招标代理合同遴选公告
一、遴选项目名称:龙岗金园软件园项目招标代理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北部,坂澜大道与坂李大道交界处,规划范围约5.56公顷,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6.68万㎡。预估项目总投资约13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2.4亿元。(由于目前项目较为前期,上述各项指标均为预估,后续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本项目所有涉及公开招标(不包括在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开展的公开招标)的招标代理及相关服务,垫付评标专家评审、交通、误餐等相关费用(后续由对应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单位据实支付)。
四、遴选控制价:本次遴选控制价为100万元。
五、报价要求:本工程报价为下浮率填报(按照后附报价承诺函要求填报),净下浮率的上下限为10%-20%。
六、合同签订与价款:遴选控制价及成交承包商所报下浮率作为本合同的的暂定价款。
七、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2020年至今有至少一项建设工程(建筑安装费400万以上)招标代理业绩。
八、评审方法:综合评审(直接票决法)
九、结算原则:若合同结算总金额不超过100万(不含),则以每次公开招标的中标价为取费基数,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成交承包商所报下浮率按实结算;若合同结算总金额超过100万(含),则本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为99.9万元。
十、服务酬劳的支付:乙方协助甲方每完成一项公开招标,并取得中标通知书后,按照结算原则计算应付费用的85%进行支付;当合同支付金额达到合同暂定价款的85%时暂停支付;剩余款项待本合同结算审核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十一、其他约定:若因政府、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终止本项目,合同签订双方均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遵循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原则,甲方按照乙方已完成的公开招标工作(以取得中标通知书为准)进行本合同结算。
十二、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2年2月21日—2月25日止,响应承包商应于2月25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203室(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本合同部,联系人***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发包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响应承包商少于3家的,可继续进行评审活动,不另行通知。
十三、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发包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2项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发包人签署合同。
3.遴选评审后,如成交单位放弃中选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发包人可以从资格审查合格的其他响应单位中采用原评审方法,由原评审小组确定成交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