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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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江门市 |
内 容: | 为做好***居家养老助残服务“**通”项目的评估工作,***民政局拟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接上述项目。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事项 对*******年度居家养老助残服务“**通”项目进行评估。 二、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
为做好江门市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平安通”项目的评估工作,江门市民政局拟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接上述项目。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事项
对江门市2021年度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平安通”项目进行评估。
二、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评估内容。对江门市2021年度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平安通”项目6个县(市、区)实施情况分别进行项目评估。包括评估江门市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平安通”项目提升发展情况及相关县(市、区)为实施“平安通”项目所开展的政府购买服务履约情况,重点就项目的体系搭建、团队建立、运营成效、服务情况、经费使用等内容,结合相关县(市、区)“平安通”项目的实施周期进行评估。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项目周期 |
评估项目 |
评估时间 |
2021.2.10 -2022.2.9 |
蓬江区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平安通”项目 |
2022年4月30日前 |
2021.1.1 -2021.12.31 |
江海区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平安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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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2021.12.31 |
新会区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平安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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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2021.12.31 |
台山市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平安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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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 -2021.12.31 |
开平市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平安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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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 -2022.5.31 |
恩平市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平安通”项目 |
2022年6月17日前 |
(二)评估要求。需实地前往相关县(市、区)评估“平安通”项目实施实况,通过调查访谈、查核资料等方式对项目承接主体、服务对象等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就每个县(市、区)实施情况各形成一份书面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包含但不限于评估时间、评估方式、评估人员、访谈对象、项目概况、目标达成度、服务满意度、财务支出、存在的问题、改进建议等方面内容。相关县(市、区)评估报告需在2022年6月30日前报送至江门市民政局。
四、资格要求
(一)必要条件。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江门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能按照要求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2.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3.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3个(含)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且每个专职工作人员专职社会工作服务经验不少于5年。
(二)优先条件。
1.近3年内有承接与本项目类似的养老服务评估项目经验;
2.熟悉江门市居家养老服务业务,曾参与过省、市、县(区、市)养老服务调研或评估,或团队成员中有居家养老服务运营经验;
3.社会组织曾获评3A及以上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或获得类似资质认证。
(三)报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1.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4.询价公告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附件有关材料。
注:报价所提交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
五、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内,参加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5万元,否则其报价文件视同无效。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报价人利润。由报价人自行测算报价,一经选用,项目报价总价作为报价人与询价人签订合同的最高金额;报价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三)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六、报送方式
江门市民政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需密封,否则询价人有权拒收。收件地址:江门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江门市蓬江区广新路18号),联系人***
七、报送时间
报价人需在2022年2月25日17:30前将报价材料送达至指定地址,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八、评选方式
(一)由江门市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按江门市民政局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二)本次询价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评分项目 |
技术和商务响应性评分 |
价格合理性评分 |
权重 |
90% |
10% |
分值 |
90 |
10 |
权重 |
评分项目 |
评分要求 |
技术响应性评分 (45分) |
方案 切合度 |
1、能准确理解项目目标,方案切合项目要求,内容详实,准确满足采购需求,得8-10分; |
实施方案质量 |
1、方案有详细的实施计划,包含评估程序、评估方法、评估团队、评估时间节点等具体内容,可操作性强,设计严谨,能很好满足需求,得21-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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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服务承诺 |
报价人作出采购公告以外的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的服务承诺的,每增加一项(类)有效内容的得2.5分,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没有额外服务承诺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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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响应性评分 |
项目团队资质 (15分) |
1、团队实力雄厚,资质优良,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3个(含)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工作人员专职社会工作经验不少于5年,专职工作人员均具有中级社会工作师以上职称的,得11-15分; 3、团队条件基本符合要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3个(含)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工作人员专职社会工作经验不少于5年,专职工作人员中级社会工作师以上职称占专职工作人员总数比例0-60%的(不含60%),得0-5分; |
相关类似项目经验 |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报价人有承接相关类似养老服务评估项目经验的,每承接1个类似项目得5分,最高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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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力 |
报价人熟悉江门市居家养老服务业务,曾参与过省、市、县(市、区)养老服务调研、评估,或团队成员中有居家养老服务运营经验,每参与1次省、市、县(市、区)养老服务调研、评估,或团队成员中有1人及以上有居家养老服务运营经验,得2分,最高得6分。 注:报价人需在报价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加省、市、县(市、区)养老服务调研、评估项目的,需提供项目调研、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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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报价人曾获评3A或3A以上以或类似资质认定,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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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记录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得5分;否则不得分。 注:报价人需在报价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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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合理性评分 (10分) |
评估报价 |
投标人报价明细详细,价格合理,得8-10分; 具有报价明细,价格在最高限价以内,价格基本合理,得0-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