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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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3.16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乙二路周边路网道路排水工程-丙十路(乙二路-丙八路)(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及范围: 对本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 |
关键词: | 监理 道路 路 |
招标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乙二路周边路网道路排水工程-丙十路(乙二路-丙八路)(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对本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31.08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1308000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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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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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长春市双阳区乙二路周边路网道路排水工程-丙十路(乙二路-丙八路)(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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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广庆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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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长春市双阳区西北部,路网西侧为既有铁东路,东侧为既有长清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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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3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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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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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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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对本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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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5月0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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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2月22日至2022年0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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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0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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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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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长春市双阳区乙二路周边路网道路排水工程-丙十路(乙二路-丙八路)(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GQZTB-FW-2022-012 一、招标条件 2.2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订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西北部,路网西侧为既有铁东路,东侧为既有长清公路。 2.4建设规模:新建三条道路,分别为乙二路、丙八路、丙十路,道路总长度2607.146米,包括配套建设道路排水、交通、绿化、电气工程等。 2.5招标范围:对本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及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 2.7 招标控制价:31.083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建办【2020】94号文件的规定)。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监理员提供中专或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3.3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须具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年(2018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要求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等相关文件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招标文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12MA14DH667U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城市嘉园小区12栋135门市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庆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777号君临智谷A座310室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 邮编:130400 2022年02月21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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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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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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