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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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2.28 |
招标业主: |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受 ***自然**和规划局的委托,***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就***林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GYFZCCS**********)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根据《自然**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 |
受 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就高邮市林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GYFZCCS2022020001)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21号,以下简称《通知》)《<扬州市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府传发〔2021〕86号)要求,全面排查我县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处置路径方法。
高邮市林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2月28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YFZCCS2022020001
2.项目名称:高邮市林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60万元(A包(生产):240万元;B包(监理):20万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A包(生产)最高限价230万元,B包(监理)最高限价20万元。(兼投不兼中)
6.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6月底完成全部工作,维护服务期为验收通过后3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包和B包均需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注:内容必须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2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2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高邮市通湖路102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信息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九、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中国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咨询,联系电话***
。
十、其他
1.本次采购采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采购、响应、评审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采用不见面方式。供应商应当按照《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具体联系方式***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
6.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