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合同估算价:55万元。 2.1.4工期要求:2022年03月09日至2022年04月28日,工期: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提水站内土建、安装维修、加固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0年2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2021年2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自2021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投标条件: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9)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 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2月18日至 2022年02月2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28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1.00万元,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贲家集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所 |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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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6600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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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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