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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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长沙市 |
内 容: | 一、功能及要求: ***仁福大道(金龙路-学府路)道路工程全过程试验检测包括原材料检测和工程现场实体检测等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测试数量及检测要求见附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及地点 *.* 交付时间:合同时约定。 *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宁乡市仁福大道(金龙路-学府路)道路工程全过程试验检测包括原材料检测和工程现场实体检测等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测试数量及检测要求见附表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 交付时间:合同时约定。
1.2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检测材料、设备运输、保险及保管
5.1 成交单位负责检测材料、设备到试验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5.2 成交单位负责检测材料、设备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5.3 成交单位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检测单位应制定可靠的检测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5.4在检测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检查、修改不利安全的因素、如在检测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自负。
6、其他
成交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另作他用,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3、检测成果和工作要求
3.1成交单位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报送采购人针对本项目编制的质量检测方案各一份;
每次检测均应按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提供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提供不少于一式六份。
3.2成交单位须加强检测实施的组织管理,本项目须现场长驻检测工作人员,所有检测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实施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其委托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3.3工作质量要求:检测工作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完全符合国家检测相关标准要求。
4、验收要求
成交单位负责提交的检测报告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
2、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 宁乡市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2 付款方式:
1、完成所有检测项目并提交全部正式检测报告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办理结算手续并且检测无错误后三个月内付清全部检测费用。如需增加检测项目,需经甲方及监理方批准,费用另计。
2、本检测接受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宁乡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的审核,以其审核结论作为本检测的最终费用。
3、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经甲方确认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可不予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包含抽样所产生的交通费、样品购买费等一切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4 供应商不响应付款方式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有关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