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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东路41号机关大院路灯光伏改造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2.1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路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2.02.16
截止日期:2022.02.28
招标代理:江苏鸿信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南京市
内 容:***机关事务管理局**东路**号机关大院路灯光伏改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采购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代理机构*************就该**东路**号机关大院路灯光伏改造服务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相关资格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
关键词: 路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东路41号机关大院路灯光伏改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采购人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代理机构江苏鸿信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该北京东路41号机关大院路灯光伏改造服务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相关资格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YZB-220207

项目名称:北京东路41号机关大院路灯光伏改造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22.88万元整。

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建设规模:项目路灯光伏改造,从技术上实现光伏发电与市电的顺畅切换;确保市级机关大院夜间照明不受影响,灯光照度适中;灯的外观样式与现有大院环境一致,无违和感;可实现路灯的智能管理。

地理位置: 项目建设地点为北京东路41号机关大院。

设备部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现场交货。

施工部分:

(1)中标通知书拿到后3个工作日内签合同

(2)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工程图纸审核完成,双方盖章确认。

(3)进场后2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的全部施工。

(4)项目全部完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试和验收。

以上项目进度相互联系,若因天气或其他问题导致不能正常施工,则相应日期顺延。

工程建设全面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及要求。工程建设质量满足能源管理合同规定的规范标准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后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后附件);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叁份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截屏保存装订投标文件里。

三、获取采购文件

受邀请的供应商可自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2月23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除外),在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8号城际空间站H2座222室购买采购文件。

登记并领取采购文件时,领取人必须同时提交针对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同一供应商只能授权一人领取采购文件);

2、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同一领取人不得代表多家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2月28日  13:0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2月28日  13:30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8号城际空间站H2座222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五、 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开始

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2月28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8号城际空间站H2座222室。

六、诚信档案管理

依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但必须在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文件一式 3 份( 1 份正本、 2 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另请提供响应文件正本的电子版文件1份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以U盘形式,贴上含项目编号的标签,随纸质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文件格式应为PDF格式,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3.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4.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②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③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④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

邮政编码:210000

电话:***

联系人***

代理机构:江苏鸿信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8号城际空间站H2座222室

邮政编码:210000

联 系 人***

电    话:025-84503096-0    19941535184

电子信箱:1932635182@qq.com

 

 

江苏鸿信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16日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管理处机关大院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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