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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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3.16 |
地 区: | 江苏省 |
关键词: | 计算机 中学 教学 |
项目概况:
江苏省运河中学教学商用便携式计算机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dlrk/019001/ztlogin.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3月16日14点30分前(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徐政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同)的标准时间,以下称“标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邳公采(2022)001
项目名称:江苏省运河中学教学商用便携式计算机项目
预算金额:3156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156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15日内,乙方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合法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①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不含开标当月)复印件1份;
②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
③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2月23日(标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必须用 CA 证书进入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dlrk/019001/ztlogin.html)中“政府采购供应商”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验证。见“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指南及管理制度(http://www.xzggzy.com.cn/bszn/020002/superviseInfo.html)”中“1 江苏CFCA证书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指南”或“2 国信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3)详细报名流程详见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dlrk/019001/ztlogin.html)登录窗口下方的手册下载。
(4)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报名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5)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徐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1662366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3月16日14点30分(标准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徐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询问和质疑
1.根据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江苏省运河中学(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江苏省运河中学(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运河中学(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江苏省运河中学(采购人)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名 称:江苏省运河中学
地 址:***
联系人:于宁 电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单位负责人***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五)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工作。采购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采购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毒、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当前防控要求:开标现场人员须扫描行程码、健康码、疫苗接种记录、中高风险地区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合格后方可进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
联系人:于宁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