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入围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本工程抽签按如下办法进行:由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入围号分配”界面随机抽取各单位入围号,若本工程签到投标单位不足20家(含20家)全部入围,参与资格评审;若签到的投标单位在20-40家(含40家)之间,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一半的投标单位(整数,若为小数,则四舍五入)参与资格评审;若本工程签到投标单位超过40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20家投标单位,参与资格评审; 入围单位抽取结束后进行投标人解密,若参与资格评审的单位,部分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资格审查未通过,则招标人不再另行抽取替补。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初步评审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2 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清单分项报价不高于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的清单分项单价(措施费除外);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工程编号、规格、单位和数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所列情形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2、评标基准价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 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5%;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评分分值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3.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1 分,每高1%扣 1.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附件A:
评标入围方法
t方法一:抽签入围
本工程抽签按如下办法进行:由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入围号分配”界面随机抽取各单位入围号,若本工程签到投标单位不足20家(含20家)全部入围,参与资格评审;若签到的投标单位在20-40家(含40家)之间,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一半的投标单位(整数,若为小数,则四舍五入)参与资格评审;若本工程签到投标单位超过40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20家投标单位,参与资格评审;若参与资格评审的单位中,部分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则招标人不再另行抽取替补。
附件B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两个评标办法中确定一个最终的商务标评审标准。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 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为 95%、96%、97%、 98%。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100 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1 分, 每高 1%扣 1.5 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 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 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从 65%、70%、75%、80%、85%五个值中随机抽 取确定,Q2=1-Q1;K1 的取值为 95%、96%、97%、 98%,K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 抽取确定;K2 为:95% 。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100 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1 分,每高 1%扣 1.5 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评分分值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