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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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2.21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议标基础信息 编号:CYJ-YB-****-**** 议标单位: **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截止时间:****-**-** **:**:** 议标类别:管理咨询 是否需入围审核:是 期望收货日期: - 收货地址:**省******西阳镇**村**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报价要求 注册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编码 | 采购工厂 | 文档/附件 | 备注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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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尾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项目 | 技术服务 | - | 1 | 套 | 挂账后付款 | CYJ1 | 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无 | 6% (增值专票) |
氨逃逸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项目 | 技术服务 | - | 1 | 套 | 挂账后付款 | CYJ1 | 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无 | 6% (增值专票) |
(一)项目内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项目。
(二)技术要求:
1、运维设备:窑尾烟气在线设备1套(颗粒物、SO2、NOX等常规监测设备1套),氨逃逸在线设备1套。
2、运维内容和要求:1、乙方负责建立站点设备系统正常运转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如岗位人员责任制、维护规程、仪器故障处理流程、应急响应方案、安全制度、保密制度等,并按照各种制度、规程和工作流程的要求做好工作记录,以及仪器的维护保养记录和工作数据记录。
3、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28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规范(试行)(HJ76-2017)和其他相关要求,对站点设备进行运行和日常维护,并定期进行校验,确保站点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其中具体要求如下:
(1)为及时解决设备故障投标方需设置长期驻厂人员,并配备备机;
(2)服务人员的定期巡检服务(不少于1次/周);
(3)按照标准进行定期校验和校准服务(1次/周);
(4)若监测仪监测数据出现漂移等异常情况,要求2小时内完成校准服务;
(5)24小时热线接听;
(6)设备耗材及易损件的更换清洗要及时并保质保量;
(7)随时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工作,要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到厂配合检查;
(8)配备3种不同浓度的标气,并定期更换;
4、乙方负责备有适当的备品备件库存,以保证仪器故障时有足够的备品备件进行更换。
5、乙方负责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以确保在线监测控系统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达到环保部门的比对要求。
6、乙方必须保证在线监控设施运转达到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即:设施正常传输率≥95%,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360h/次。
7、乙方负责建立现场各种技术档案,包括仪器的生产厂家、系统和安装单位和竣工验收记录;监测仪器校准、零点和量程漂移、重复性、监测仪器的运行调试报告、例行检查、维护保养记录;检测机构的检定或校验记录;仪器设备的检修、易耗品的定期更换记录;各种仪器的操作、使用、维护规范。所用记录保持清晰完整。
8、乙方负责建立站点设备运行状况周报和月报责任制度,必须保证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准时,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当发现站点周边可能存在危及站点设备安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向甲方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10、设备出现故障后要及时出具故障报告报当地环保局备案。
11、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周报、月报、季报及年度报表。
(三)完成时间:根据第二项第(二)条要求完成。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之日起,运维满一年期限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方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吉林环保公司挂账后通过电汇、承兑、抹账或抵物的方式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