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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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因工作需要,拟开展区属国企重点投资项目专项审核,现对采购区属国企重点投资项目专项审核服务公开询价,接受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预算 人民币**万元以内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询价单位 **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因工作需要,拟开展区属国企重点投资项目专项审核,现对采购区属国企重点投资项目专项审核服务公开询价,接受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预算
人民币35万元以内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询价单位
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四、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
五、国有企业重点投资项目审核内容
(一)审核对象
区属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
(二)审核内容
对各企业(含境外、托管企业)与重点投资项目相关的投资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对投资主体与特定投资行为相关的内部控制情况、投后管理流程、项目投资结果进行专项审核,本次对重点投资项目审核工作包括:
1.投资行为合规性审核;
2.投资计划履行性审核;
3.投资运行规范性审核;
4.投资营运经济性审核;
5.投资项目可持续性审核;
6.揭示项目风险,提出整体性整改建议及具体风险防范建议,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三)审核方式
对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2号)、《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及《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等规定,采取实地检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区属国企进行实地检查,并形成《广州开发区国有企业重点投资项目专项审核报告》。
六、基本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场所、设备、服务能力和团队;
(三)服务团队确保及时配合我局开展相关工作,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开展专项审核并形成审核成果报告和提出指导意见;
(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具有较好的工作能力、效率和服务质量;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五)具有开展相关项目经验的机构优先。
七、报价要求
报价材料必须包括以下文件:
1.报价清单;
2.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核准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3.服务方案;
4.满足服务条件、过往相关经验及资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价时间: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予接受;
报送地址:***
报送资料时需提交的单位资质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进行核实。我局将在报价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小组对报价单位从单位资质、服务方案、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我局工作人员将以书面等形式向各报价单位通知中标单位的选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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